山东灏石能源有限公司中石化龙口液化天然气接收站BOG外输管线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信息第二次公示 山东灏石能源有限公司中石化龙口液化天然气接收站BOG外输管线工程位于烟台市龙口市。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2019年1月1日起施行)以及环发[2015]162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等规定,建设单位在环境影响评价阶段特向公众公示如下环境信息: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中石化龙口液化天然气接收站BOG外输管线工程 建设单位:山东灏石能源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烟台市龙口市 建设背景及内容:中石化龙口液化天然气接收站BOG外输管线工程拟建设一条自中石化龙口接收站至中世天然气龙口首站的BOG 外输管道,总长度约 6 km,设计压力 6.3 MPa,管径为DN600,管材为钢管。无永久占地。项目建成后,可实现年输送BOG气体8000万立方米的规模。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1、废气:本项目工程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施工粉尘和汽车尾气;运营期无废气排放。 2、废水:本项目无废水产生。 3、噪声:本工程噪声源主要是管道建设施工中使用的机械、设备和运输车辆噪声等。 4、固体废物: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船舶垃圾、工程弃土和施工废料等。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网络链接: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Lot_TYJAzLusGa67-mq7YQ 提取码:chjb 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运营期间污染防治措施有效、可行,污染物得到有效控制。分析表明,本项目的建设对周围环境的污染影响可以接受。因此,在保证污染防治措施有效实施的基础上,并采纳上述建议后,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分析,本评价认为该项目是可行的。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为了解公众对本项目的关心程度和所持态度以及公众关心的主要问题,听取公众对项目的意见和建议,使项目的设计建设更加合理和完善,期望有关公众积极参与本次公众调查。 本次公众参与的调查范围:受项目影响的居民、单位。 本次公众参与调查的主要事项为:了解公众对环境现状的满意程度、对项目的了解程度、对项目建设的态度以及公众对项目的其它意见。 为使公众能更加确切和详实的了解到本项目的有关信息,需要进一步了解项目有关信息的人士,可询问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OfD6zhIKggfkMvvXaghfjg 提取码:o0fv 注:公众在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国家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反映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并将意见或建议填写至公众意见表以书面形式提交给我单位。 六、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山东灏石能源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经理 联系电话:15588995858 通讯地址:山东省烟台市龙口市东江街道府南四路与南山路交叉口西北角 山东灏石能源有限公司 2023年1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