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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20万吨铁精粉及10万吨硫精粉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相关规定,现将项目基本信息及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情况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年产20万吨铁精粉及10万吨硫精粉建设单位:韶关市曲江区鸿通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韶关市曲江区鸿通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拟投资6000万元选址于韶关市曲江区沙溪镇原明盛选矿厂建设年产20万吨铁精粉及10万吨硫精粉项目。项目总占地面积约90亩,总建筑面积约5000m2,配套建设污水处理系统、生活、环保、配电房等设施。建设单位通过外购原料大宝山低品位矿石及周边钢铁厂含铁废料,经破碎、球磨、水洗、磁选、摇床、浮选等工序后得到产品精铁粉及硫精粉。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韶关市曲江区鸿通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彬 联系电话:13602901187 地 址:韶关市曲江区沙溪镇原明盛选矿厂 三、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广东韶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0751-8700090 地 址:韶关市武江区沐溪大道170号创智城1栋3楼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评价的主要工作程序:接受委托—工程分析—确定评价等级、范围和内容—环境现状质量调查—环境影响评价—编写报告书—环保主管部门审查。 主要的工作内容有:工程污染源分析、环境质量现状调查、环境影响预测及评价、环保措施、公众参与等。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污染防治措施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示时间为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在本公告公示期间,如果公众对该建设项目在大气、水、噪声及其他方面的环境影响有任何疑问或建议,或者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有任何的建议,可通过来人、来电、来信等方式与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联系。环评单位和建设单位将对所反映情况认真核实,调查属实的意见或建议将给予采纳,并将贯穿于整个建设过程中。 韶关市曲江区鸿通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一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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