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漯河连邦化学有限公司年产2.2万吨PVDC吹膜生产项目工程竣工及配套的环保设施调试情况公示如下: 项目厂址位于漯河市召陵区先进制造业开发区(原漯河市东城产业集聚区)花莲路与阳山路交叉口东南角双汇第二工业园内,其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12年9月12日取得原漯河市环境保护局审批,批复文号为“漯环监表〔2012〕104号”。项目于2013年12月开工建设,一期、二期工程均建设10条生产线,生产规模均为年产1.1万吨PVDC膜,其中一期工程于2018年12月通过原漯河市召陵区环境保护局组织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批复文号为“召环验函〔2018〕12号”;二期工程于2016年12月建成,由于市场原因一直未投入生产。根据公司生产需要,现对漯河连邦化学有限公司年产2.2万吨PVDC吹膜生产整体项目组织开展竣工环保验收工作,验收内容共包括12条生产线,均位于公司二车间,年产PVDC膜1.32万吨,热熔挤出废气共用1套废气处理设施处理后实现有组织排放。环境保护设施调试起止时间:2022年11月-12月。 联系人:李部长 联系电话:182395705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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