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角湾海滨文化长廊项目护岸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信息公示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八角湾海滨文化长廊项目护岸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有关内容进行公示,欢迎公众积极参与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 一、项目概况 1、概况 项目名称:八角湾海滨文化长廊项目护岸工程 建设单位:烟台业达土地发展有限公司,建设地点:项目位于山东省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套子湾西部海域。建设内容:本项目为八角湾海滨文化长廊项目护岸工程,包括5部分建设内容,分别为①新建廊桥1座,长度为116.13m;②加固现有的老旧鱼塘,加固长度约为441.15m;③新建和修复护岸,长度约为1173.56m;④改造现有废弃码头为亲水平台,改造长度为478.82m;⑤新建架空平台,平台面积为735m2。 2、环境影响及环保措施: (1)海洋环境:施工期造成的泥沙悬浮、施工废水、生活污水及生活垃圾,施工期环境风险事故发生等,如不采取措施,将对附近海洋环境产生一定影响,应对整个施工期进行合理规划,尽量缩短施工期,以减轻施工可能带来的海洋环境影响。施工单位应在施工前期充分做好生态环境保护的宣传教育工作,增强施工人员对海洋环境保护的意识。 (2)废气:项目对大气环境的影响主要来自于施工期,运行阶段对大气环境无影响。施工期主要影响为施工扬尘和施工机械产生的废气,废气产生量有限,其对环境的影响是暂时的,将随施工期结束而基本消失。施工期间应加强管理和落实环保措施,确保车辆和施工机械保持良好状态。 (3)噪声:项目噪声影响主要在施工期,运行期无噪声产生。施工中对声环境影响主要为施工机械,项目周边较空旷,噪声衰减快,项目施工噪声对周边声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在施工期产生,营运期无固废产生。主要为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收集后交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建筑垃圾主要包括废弃土石方及建筑材料,外运至管理部门指定的弃土场。本项目固体废物去向明确合理,不会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3、环评报告书初步结论 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和烟台市相关政策要求,通过对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现状的调查分析、施工期和运行期环境影响分析,在充分考虑项目施工过程中可能造成的各方面环境影响的条件下,提出了一系列有针对性的环境保护措施和建议。在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的情况下,项目建设对周边环境产生的影响可以控制在较低水平,能够满足环境功能区划和生态文明建设的要求。从环境保护的角度考虑,本项目建设具备环境可行性。 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烟台业达土地发展有限公司,单位地址:烟台市开发区黄河路158号建设大厦,联系人:王工,联系电话:0535-6372681,邮箱:13276401922@163.com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查阅方式和途径 (1)网络查询:如需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电子版全文,请点击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dS-mzmRk3HQxE6-b5HKYsQ 提取码: yvar (2)纸质版查询:如需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纸质版全文,您可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以及书信的形式与建设单位联系,具体联系方式见“二”中内容。 四、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次征求意见的范围为受建设项目影响和关注工程建设的公众。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1)网上填报公众意见表,公众意见表见如下网址: https://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2)来电、写信或者邮件形式:相关联系方式见“二”中内容。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事尽量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2023年1月11日至1月29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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