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以及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进一步推进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通知》(渝环[2015]55号)等文件要求,秀山县佳沃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委托重庆市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承担“重庆市秀山县兴隆坳现代农业示范园区总体规划(2016~2015年)”环境影响跟踪评价工作,现将该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事项向公众公告如下,并征求广大公众的相关意见。 一、规划项目名称及概要 规划名称:秀山自治县兴隆坳现代农业示范园区总体规划(2016~2015年) 建设单位:秀山县佳沃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位于重庆市秀山县南部,梅江镇北部,梅江河上游,距县城12 km,主要涉及梅江镇、平凯街道、石耶镇及钟灵镇共4个乡镇(街道)、18个村居、139个村民小组。 规划面积:规划总面积为86.29 km2,其中核心区面积为10.3 km2。 规划范围:北以城市外环线及梅江河为界,南以梅江河为界,西以平大路及梅江镇与钟灵镇分界线为界,东以梅江河为界。 产业体系:产业体系包括农产品产业体系(基础板块)、多功能产业体系(附加值板块)、支撑服务保障体系(支撑板块)三大内容。 二、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 秀山县佳沃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秀山县梅江镇兴隆坳村 联系人: 舒维浪 联系电话:15123160691 2、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重庆市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 地 址:重庆市渝北区冉家坝旗山路252号 联系人:彭瑶 邮 箱:302937932@qq.com 联系电话:18883398692 三、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工作程序 建设单位委托-文件资料收集、研究-环境质量现状调查—环境影响识别-环境影响评价-编写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书技术评估—环保主管单位审查批复。 2、主要工作内容 阐明规划项目所在区域环境质量现状,分析预测规划项目所产生的各类环境影响,针对不利影响提出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四、公众参与的主要事项 1、对规划项目所在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的认识; 2、规划项目建设对周围环境影响的意见; 3、公众对规划项目建设的态度; 4、公众对规划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 5、公示时间为自公示时间起10个工作日。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个人或单位可以通过信函、传真或者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规划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交书面意见(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规划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规划项目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及相关部门反映。 在规划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基本完成时(报送审批前),还将进行第二次信息公示。第二次公示内容如下: 1、规划项目情况简述; 2、规划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3、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4、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5、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6、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7、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8、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说明: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公众意见表详见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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