芦山县吉瑞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年产2万吨负极材料前驱体和5千吨终端负极材料成品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22年12月28日,芦山县吉瑞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根据芦山县吉瑞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年产2万吨负极材料前驱体和5千吨终端负极材料成品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指南,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内容 本项目选址位于雅安市芦山县经济开发区灵鹫山路2-2号,项目通过租用芦山县子午新型材料有限公司厂房(面积约4000平方米),进行设备安装,建设1条20000吨/年负极材料前驱体生产线、1条5000吨/年终端负极材料成品生产线。项目实施后,将实现年产20000吨负极材料前驱体、5000吨负极材料成品。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2022年2月,四川拾光者环境技术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芦山县吉瑞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年产2万吨负极材料前驱体和5千吨终端负极材料成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2022年3月,雅安市生态环境局对该项目进行审查批复(雅芦环审[2022]3号);项目于2022年3月开工建设,于2022年11月建设完成。 (三)投资情况 项目总投资800万元,环保投资93.1万元,占比11.64%。 (四)验收范围 芦山县吉瑞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年产2万吨负极材料前驱体和5千吨终端负极材料成品项目主辅工程和环保设施。 二、工程变动情况 无。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1、不设置员工食堂、不设置员工宿舍,运营期无生产废水产生。 2、员工厕所冲洗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进入园区污水管网。 (二)废气 本项目对厂房进行整体密闭,生产设备产生的粉尘废气,将通过各个设备自带的布袋除尘设施处理后的含尘废气进行收集,再经过厂区脉冲布袋除尘处理后,通过一座18m高的排气筒排放(实际排气筒高度约10m,需整改)。 (三)噪声 项目通过选用噪音低、震动小的生产设备,安装减震,有效利用距离衰减,厂房墙体阻隔,对机械设备进行维护,加强管理、教育,使工人文明操作等方式是减小噪声对外环境的影响。 (四)固体废物 项目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石墨粉尘交由供货方回收处置;生活垃圾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废机油交由四川绿艺华福石化科技有限公司定期清运。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一)废气 有组织废气所测指标颗粒物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 2中相关标准及《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标准;无组织废气中颗粒物监测结果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 2中相关标准要求。 (二)噪声 项目厂界昼间、夜间噪声的监测值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厂界外声环境功能区噪声限值。 (三)污染物排放总量 项目COD、氨氮排放总量符合环评批复要求。 五、验收结论 芦山县吉瑞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年产2万吨负极材料前驱体和5千吨终端负极材料成品项目环保审查、审批手续完备。配套的污染防治设施及措施基本按环评要求建成和落实所测污染物达标排放。企业按照专家意见完成整改后,建议通过自主验收。 六、后续要求 1、对项目危废暂存间进行防渗、规范化危废暂存间的设置。 2、对项目排气筒高度进行整改,规范化排气口设置。 3、规范危废间建设,补充建设危废间围堰,定期对防渗工程进行维护修补,避免渗漏,并加强对危废间管理,规范各类危险废物标识,做到分区存放,及时转运。 4、严格按照环评及批复要求,物料存放于室内,禁止露天堆放。 5、强化一般固废暂存间的管理,分类堆存,定期清运。 6、加强环保设备的日常维护及保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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