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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报废回收拆解及零部件再制造生产线项目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内蒙古金泽伊利乳业有限责任公司对《机动车报废回收拆解及零部件再制造生产线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公示,征求公众意见。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机动车报废回收拆解及零部件再制造生产线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呼和浩特市土默特左旗沙尔营物流园区 项目内容及规模:本项目建成后年拆解报废机动车能力合计为1.5万辆/年,包括报废小轿车12000辆/年,报废电动汽车1000辆/年,报废大型车2000辆/年。项目总占地面积20001m2,主要建设内容为:拆解车间6775m2;报废机动车半封闭储存仓库980m2;库房:回收件储存仓库580m2,危废处理间160m2,一般固废处理间160m2;办公室面积565m2,车库及门卫857m2。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概述及防治措施 1、废气 1.1源强核算分析 本项目废气产排污节点、污染物及污染治理设施情况详见表4-1。本项目各废气污染源污染物产生及排放情况见表4-2。 表4-1废气产排污节点、污染物及污染治理设施一览表 | | | | | | | | | | | | | | 在卸油平台上方设集气罩+软帘对废油液抽排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进行收集。 | | | | | | | | | 等离子切割、氧焊切割工位上方设由集气罩+软帘收集。 | | | | | | | | | | | | | | |
表4-2各废气污染源污染物产生及排放情况一览表 (1)本项目各废气污染源污染物产生情况 ①废油液抽排废气 本项目汽车拆解前预处理过程中需先抽取车内废油等,废油液抽排过程中汽油、柴油和机油中易挥发成分挥发产生有机废气。本项目将废油液从报废机动车抽取后存放200L的储油桶过程中。本项目拆解过程中各类油液抽取情况如下表。 表4-3各拆解车辆油液抽取情况一览表(t/a) 根据上表,项目收集废汽油量约为15t/a,废柴油量约为20t/a,废机油量约239t/a。参照《散装液态石油产品损耗》(GB16385-89),汽油的卸车损耗约为0.20%,柴油的卸车损耗约为0.05%,机油的卸车损耗率参考柴油。经计算,废油液抽排过程产生的非甲烷总烃产生量约为0.160t/a。根据建设方提供资料,废油液抽排工作时间约为400h/a,本项目设有1个卸油平台,在卸油平台上方设1套集气罩+软帘集气系统对废油液抽排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进行收集,收集率>80%。经收集后的废油液抽排废气引至两级串联活性炭吸附箱进行净化,活性炭有机废气吸附效率可达80%,本评价保守考虑净化效率取70%,废气治理设施设计风量为20000m3/h,净化后废气通过15米高P1排气筒排放。则P1排气筒非甲烷总烃产生量约为0.128t/a,非甲烷总烃产生速率为0.320kg/h、产生浓度约为16mg/m3,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无组织产生及排放量为0.032t/a,无组织产生及排放速率为0.08kg/h;P1排气筒非甲烷总烃排放量为0.038t/a,排放速率为0.096kg/h、排放浓度约为4.75mg/m3。 ②切割粉尘废气 报废汽车切割过程会产生粉尘废气。切割过程不对含油部件进行切割,因此切割过程不会产生油雾。本项目部分车架需进行切割处理,切割过程会产生烟尘;根据《大气环境影响评价实用技术》中对切割发尘量的介绍可知,切割时发尘的速率为40-80mg/min,按最不利考虑取最大值80mg/min。对全厂需切割车架年切割时间约为400h,项目设2个切割点,故切割粉尘年产生量为3.84kg/a,则颗粒物产生速率0.0096kg/h,集气罩收集效率按80%计,布袋除尘器除尘效率约为95%,则排气筒P2有组织颗粒物产生量为3.072kg/a(0.0077kg/h);排放量为0.154kg/a(0.0004kg/h),切割过程无组织排放量为0.768kg/a(0.0019kg/h)。 ③剪切压块废气 同时,剪切压块过程中产生少量粉尘,采取洒水抑尘措施后车间无组织排放,颗粒物产生量参照《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业污染源42废弃资源综合利用行业系数手册4210金属废料和碎屑系数手册》(废钢铁剪切)颗粒物产污系数7.2g/t原料计算,本项目废钢铁处理总量为14794t/a,则剪切压块粉尘产生量为0.1065t/a,洒水抑尘效率可达90%,剪切压块工序年工作时间为1000h,则剪切压块过程颗粒物无组织排放速率为0.0107kg/h。 (2)本项目废气收集、治理设施及污染物排放情况 ①废气收集情况说明 根据生产工艺及污染源强分析,本项目废气主要为放油等过程产生的非甲烷总烃、切割工序产生的废气。处理方式示意图见下图。 file:///C:\Users\ADMINI~1\AppData\Local\Temp\ksohtml2944\wps1.png 图4-1本项目废气处理工艺流程 本项目在有机废气产生点卸油平台上方设集气罩+软帘对废油液抽排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进行收集,设1个3m×5m顶吸式集气罩,集气罩下加装软帘至与卸油平台卸油点齐平;在等离子切割、氧焊切割工位上方设由集气罩+软帘对切割粉尘进行收集共设2个3m×2.5m顶吸式集气罩,集气罩下加装软帘至与操作工位产尘点齐平。集气罩罩口设计风量计算如下: file:///C:\Users\ADMINI~1\AppData\Local\Temp\ksohtml2944\wps2.jpg Q—集气罩排风量,m3/s; F—集气罩罩口面积,m2; `V—集气罩罩口平均风速,m/s。 参照《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对废气收集系统的要求,废气收集系统排风罩控制风速不低于0.3m/s。排风罩排风量按照《排风罩的分类及技术条件》(GB/T16758-2008)附录A中方法进行计算。本项目废油液抽排废气集气罩罩口平均风速按控制风速0.35m/s进行设计,经计算废油液抽排废气所需风量为18900m3/h,考虑到管道风阻损失等因素,风量设计20000m3/h。本项目切割粉尘废气集气罩罩口平均风速按控制风速0.7m/s进行设计,经计算切割粉尘废气所需风量为37800m3/h,考虑到管道风阻损失等因素,风量设计40000m3/h。切割粉尘废气集气罩。废油液抽排废气和切割粉尘废气通过顶吸式集气罩+软帘进行收集,收集效率大于80%。 ②废气治理设施情况说明 本项目放油等过程产生的非甲烷总烃集气罩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P1排气筒排放,活性炭更换周期为每年一次。切割工序产生的颗粒物集气罩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P2排气筒排放。 2、废水 本项目废水排放总量为3.50m3/d(700.230m3/a),其中:生活污水排放量为0.6m3/d(120m3/a)、地面冲洗废水和初期雨水排放量为2.901m3/d(580.23m3/a)。待拆解车辆停放区初期雨水和车间地面冲洗水废水经污水处理设备处理后,与经化粪池沉淀后的生活污水定期由罐车拉运到附近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1)生活污水 本项目职工15人,生活用水定额50L/(人•天),年工作200天,则职工生活用水0.75m3/d,废水产生量以用水量的80%计,则生活污水排放量约为0.60m3/d(120m3/a)。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沉淀后,经化粪池收集后,定期由罐车拉运到附近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生活污水参考我国北方居民生活污水水质,污染物预测排放浓度见表4-8。 表4-8本项目生活污水水质一览表 单位:mg/L(pH除外) (2)初期雨水和地面冲洗水废水 地面冲洗废水和初期雨水排放量为2.901m3/d(580.23m3/a),主要污染物为pH、CODcr、BOD5、SS、NH3-N、总氮、总磷、石油类等。根据《浅析报废汽车拆解厂废水循环处理技术的应用现状》(引用自《再生资源与循环经济》2012年第8期28-30页,作者:陈清后、余海洋、李长东)及类比同类型项目,地面冲洗废水和初期雨水水质相似,主要污染物浓度分别为SS100mg/L、CODCr300mg/L、BOD5140mg/L、氨氮15mg/L、总氮16mg/L、总磷3mg/L、石油类250mg/L。 3、噪声 3.1噪声源强及降噪措施 本项目噪声源主要包括汽车拆解设备、水泵和废气治理风机等设备,源强及控制措施情况见表4-13。本项目运营期各噪声污染源强具体见下表。 表4-13设备噪声源强一览表3.2厂界噪声达标论证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 2.4-2021)要求,有关预测模式如下: (1)基础数据 项目噪声环境影响预测基础数据见表4-14。 表4-14项目噪声环境影响预测基础数据表 (3)预测结果 根据工程噪声源的位置、声压级情况以及所采取的噪声防治措施,经模型预测,本工程运营期各产噪设备按环评要求采取防噪减振相关措施后,厂界预测结果如下: 表4-15厂界昼间噪声预测结果dB(A) 由噪声预测结果得出,噪声昼间预测值为33.56~43.92dB(A),夜间不产生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 2008)中的3类标准要求。本项目声环境评价范围内无声环境敏感目标,在采取必要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后,不会对周围声环境及环境保护目标产生明显不利影响。 (3)噪声监测计划 依据《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HJ819-2017)、《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废气资源加工工业》(HJ1034-2019),建议项目运营期噪声监测计划见表4-16。 表4-16项目噪声监测计划表4、固废 表4-16本项目固体废物产生及处理情况 | | | | | | | | | | | | 厂区暂存于危废暂存库,定期交由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处理。 | | | | | | | | | | | 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900-199-08、900-214-08、900-218-08)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工业固废仓库,定期交由有回收再利用能力的单位回收利用。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三、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综上所述,本项目只要认真落实该报告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及建议,加强环境管理,从环境保护角度与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该建设项目可行。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⑴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考虑以拟建项目所在地区居民为主的原则; ⑵评价单位编制有项目的报告表简本,公众有意可向评价单位索取; ⑶公众在提出意见时,应本着客观、公正的原则; ⑷对本项目建设如有较大疑义或持反对意见,请在公告期间向联系人员提出质疑; ⑸为了更好的进行意见反馈,请留下您的具体联系方式。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⑴咨询或口头向工作人员提出建议 ⑵将书面意见以信函形式向评价单位或建设单位提出意见 六、建设单位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呼和浩特市老车拆解再利用科技有限公司 委托联系人:王玉颂 联系电话:13848186888 七、评价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内蒙古绿洁环保有限公司 联系人:周涛 电子邮箱:1264684832@qq.com 联系电话/传真:0471-4977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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