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港路道路填海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相关要求,将临港路道路填海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情况进行公示,公众如有意见可联系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建设单位或环境主管部门。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临港路道路填海工程 项目性质:已建 项目位置:山东省荣成市北部海域,朝阳港西部。 建设内容:临港路道路填海工程项目已纳入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图斑编号371082-0625,该图斑于2013年开始填海,2014年完成路基填海建设,根据围填海现状调查成果,下发图斑面积1.7103公顷,复测面积1.7103公顷,现场实测面积1.7103公顷。该工程是在原有机耕路的基础上向西拓宽,贯穿港西镇、埠柳镇道路,健全了旅游渡假区城市交通路网,完善了荣成市城市交通框架。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荣成市裕洋基础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姚高伟 联系电话:13176301491 邮箱:179329287@qq.com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海域海岛环境科技研究院(天津)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工 邮箱:1332522290 @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网址: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来电等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反馈给建设单位或者环评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时,请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以便必要时进行回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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