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新材料及汽摩配件制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新材料及汽摩配件制造项目
地点:四川省乐山市犍为县孝姑镇永平村1组(东经:104°00’50.281”;北纬:29°07’37.618”)
建设单位:四川法宁格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年生产XPS挤塑材料20万m3(挤塑聚苯乙烯泡沫材料)及汽车摩托车座椅(垫)内芯2万m3。
公示时间:2023年2月27日至2023年3月24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毛老师
联系电话:13736518988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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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意见.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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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文本.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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