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中浦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年综合利用2.7万吨危险废物资源再生利用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泰州市中浦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年综合利用2.7万吨危险废物资源再生利用技术改造项目在建设及建成运营过程中,可能对周围环境造成一定的不利影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有关规定,项目建设应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因此建设单位委托苏州品润环境评价有限公司承担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建设单位按《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有关规定,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进行公示,欢迎公众积极参与并提出宝贵意见。 1、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泰州市中浦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年综合利用2.7万吨危险废物资源再生利用技术改造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泰州市高港区胡庄镇泰胡路68号,项目主要是舍弃HW49污泥代码,新增HW50废催化剂1万吨/年,含铜污泥、废液HW22由由原来8000吨/年调整为1.32万吨/年。调整后经营项目为:预处理HW17含锡废物(336-050-17,336-059-17)污泥200吨/年、HW17废液300吨/年、HW22废物 1.32万吨/年[污泥1.3万吨/年、废液(304-001-22,397-005-22)200吨/年]、HW33废物300吨/年、HW46废物3000吨/年、HW50废催化剂1万吨/年,合计2.7万吨/年。 2、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泰州市中浦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卫总 联系电话:18671634555 3、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苏州品润环境评价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邵工 联系电话:138144618587 通讯地址:苏州市苏州工业园区苏雅路318号 4、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① 对本项目的选址态度;② 本项目对您生活的影响;③ 您认为本项目最大的环境影响是哪些方面;④ 您认为应该采取什么样的环保措施;⑤ 您认为本项目对当地的经济发展起到什么样的作用;⑥ 其他有关环保方面的建议。 5、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W020181024369122449069.docx。 6、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邮件、电话、传真、信函、来访等方式与建设单位联系,提出意见和建议。征求公众意见的期限从公告之日起至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建设单位将对所反映情况认真核实,调查属实的意见或建议将给予采纳,并将贯穿于整个项目建设过程中。 7、公示时间 公示发布之日起至10个工作日。 泰州市中浦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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