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利之康食品有限公司垫江包家10000吨/年榨菜加工污水集中处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各位公众: 你们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有关规定,重庆利之康食品有限公司垫江包家10000吨/年榨菜加工污水集中处理建设项目需进行环境影响评价,须向项目附近评价范围内的公众公布项目基本信息,以便于征求公众意见,为此,该项目按照有关要求将信息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重庆市垫江县包家镇小山村 建设规模:在现有空厂房区域占地约800m2,采用“预处理+水解酸化+吹脱除氮+A2O+混凝沉淀”处理工艺,日处理200m3/d,年处理10000吨榨菜废水;服务于包家镇榨菜企业、个体。 项目投资:800万元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重庆利之康食品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重庆市垫江县包家镇小山村 联系电话:13648359031(周老师) 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url=]深圳市和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url] 通讯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爱联社区陂头背新村一区21号A201 联系电话:13512388669(廖工) 四、环评征求意见稿以及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可按照下方网址链接格式要求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请填写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主要方式和途径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请于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反馈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可填写公众意见表发送电子邮件或通过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的方式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您在提交意见时,请注明提交日期、真实姓名和有效的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并且您的个人信息未经允许不会对外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重庆利之康食品有限公司 2023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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