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电投通辽霍林河循环经济光伏制氢及纯氢燃机示范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名称:国家电投通辽霍林河循环经济光伏制氢及纯氢燃机示范项目 建设地点:内蒙古霍煤鸿骏铝电有限责任公司电力分公司A厂内西北侧空地 投资:本项目总投资9778万元 建设内容与规模:国家电投通辽霍林河循环经济光伏制氢及纯氢燃机示范项目总占地面积11794m2,其中氢燃机占地面积5300m2,绿电制氢区占地面积约6494m2,本项目建设1套MW级氢燃气轮发电机组(ISO发电功率1.76MW),配套建设1台60t级热水型余热锅炉、1套氢气管束拖车卸氢装置、2×200m3氢气储罐、1套1000Nm3/h的碱性水电解制氢系统和1套200Nm3/h的PEM制氢系统以及其他配套系统。项目建成投产后,年发电量351万kWh,年供热量25191GJ。 二、污染防治措施及达标排放情况 (1)大气环境 本项目中氢燃机燃烧无废气产生;水电解制氢项目运营期外排气体主要为少量H2、部分O2和水蒸气,均为非污染型废气,对区域大气环境影响可接受。 (2)水环境 本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无新增生活污水。本项目生产过程中无生产废水产生。因此,本项目对水环境影响较小。 (3)环境噪声 本项目的噪声源主要为压缩机、空压机、冷却塔、泵类等产生的噪声。主要噪声源强一般在85-105dB(A)之间。项目产生的噪声在经选用低噪声设备,对所选用设备噪声进行严格控制,并尽量避免机械空转等措施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 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无新增生活垃圾产生。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更换的干燥剂、催化剂。水电解制氢项目氢气纯化工序中脱氧工序更换的催化剂、氢气纯化中干燥工序更换的干燥剂由厂家更换时回收。 三、查阅环境影响报告和相关信息的方式 如需查阅报告书或咨询有关信息,可于本公告发布后10个工作日内向环评单位或建设单位咨询、查阅环评文件可公开版本。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内蒙古霍煤鸿骏铝电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孔祥峰 电话:15004992323 评价单位名称:内蒙古环亚环保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乌兰察布东路85号内蒙古教育出版社图书售后服务大楼301-305室 联系人:牛明丽 电话:15248016615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可在本公告发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邮件、电话、传真等形式向环评单位或建设单位反映意见和建议。 本次公示,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为2023年3月6日至2023年3月17日。 内蒙古霍煤鸿骏铝电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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