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6月12日,北屯市丰庆雨辰节水有限责任公司组织召开了塑料制品制造加工回收建设项目(造粒车间)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会,参加会议的有北屯市丰庆雨辰节水有限责任公司以及3位特邀专家共4人。与会代表查看了项目现场及周边环境,并提出整改意见,现建设单位完成整改工作,并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形成以下验收意见: 一、项目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位于第十师北屯市187团,中心地理坐标为N47°16'11.20",E87°59'57.43"。该工程为新建项目,主要建设造粒车间1座,设置废旧滴管带回收造粒生产线2条;建设宿舍楼1座(一层)、沉淀池1处、半封闭堆场一座及危废暂存间。配套建设相关供热、供水、供电等公用工程及环保工程。项目总用地面积约为5505.71m2。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2021年2月乌鲁木齐润泽天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写了《塑料制品制造加工回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2021年3月23日,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师生态环境局以十师环审[2021]5号文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批复。2022年3月完成建设。 2022年5月7日取得应急预案备案登记(备案编号6610012022C02005)。 2022年6月取得排污许可证变更登记。由于建设单位于2020年4月已取得排污许可证(许可证编号91659005MA7776E50Y),本次验收工程排污许可证需履行变更手续,于2022年6月取得排污许可证变更登记回执(许可证编号91659005MA7776E50Y001Z,有效期限:2020-4-7至2025-4-6)。 (三)投资情况 本项目实际总投资800万元,环保投资合计25.6万元,占总投资3.2%。 (四)验收范围 塑料制品制造加工回收建设项目(造粒车间)主体工程及配套建设的环保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 二、工程变动情况 (一)主体工程、公用工程、辅助工程 建设3座车间变更为建设1座车间、1座半封闭堆棚(占用批复的车间一的部分场地),废旧塑料回收加工(6条造粒生产线)变更为废旧塑料回收加工(2条造粒生产线)。原料堆场依托北侧滴灌带厂空地(占地面积500m2)变更为在本次批复的车间一区域建设半封闭堆棚(占地面积200m2)。 (二)环保工程 生产车间一和生产车间二均未建设,因此排气筒由3根变更为1根。生活污水“排入项目区防渗化粪池后再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变更为“生活污水排入依托的项目区东侧市政化粪池后再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三)产能 年处理废旧塑料5200t变更为年处理废旧塑料2000t。 根据《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以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中建设项目重大变动界定程序规定》,上述变动不属于项目建设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环境保护措施的重大变动,项目变动属于非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1)废气 造粒车间有机废气经集气罩+UV光氧化装置+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P1)排放。 造粒车间废旧滴管带破碎采用湿法破碎,在封闭车间中进行,滴管带生产原材料于半封闭库房,原料堆放区域定期洒水降尘。 (2)废水 本项目生产废水主要包括清洗废水、冷却废水及破碎喷淋除尘废水,清洗废水和喷淋废水经三级沉淀池沉淀过滤后,上清液通过泵打入清洗工段、冷却废水循环利用,沉砂池底部的泥沙拉运至当地垃圾填埋场。生活污水排入项目区东侧市政防渗化粪池(依托),排入187团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处理。 (3)噪声 破碎机、造粒机、甩干机、切粒机等主要噪声设备均置于封闭车间内,通过车间墙体隔声降低噪声排放量。 (4)固体废物 ①堆场灰土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②清洗废渣及泥沙定期进行清掏,自然干化(自然干化场所位于原料堆棚西南侧,采取防雨、防渗漏措施),含水率低于50%,运至当地垃圾填埋场处置。 ③废滤网由生产滤网的厂家回收。 ④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统一清运至当地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置。 ⑤废弃液压油、废活性炭、UV废弃灯管、废液压油桶均为危险固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每半年清运处理。验收期间,项目区无废液压油、废活性炭、UV废弃灯管等危废产生。 四、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效果 (1)废气治理设施 验收监测期间,造粒车间非甲烷总烃经等采用经集气罩+UV光氧化装置+活性炭吸附处理后排放浓度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60mg/m3)。非甲烷总烃和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浓度均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限值要求(非甲烷总烃:4.0mg/m3;颗粒物:1.0mg/m3)。 (2)废水治理措施 生活污水排入项目区东侧市政防渗化粪池,排入187团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处理。 (3)厂界噪声治理措施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各监测点位昼间和夜间噪声监测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 堆场灰土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清洗废渣及泥沙定期进行清掏,自然干化(自然干化场所位于原料堆棚西南侧,采取防雨、防渗漏措施),含水率低于50%,运至当地垃圾填埋场处置;废滤网由生产滤网的厂家回收;废弃液压油、废活性炭、UV废弃灯管、废液压油桶分区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拉运处置;工作人员生活垃圾由厂区垃圾箱收集后统一清运至当地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置处理。验收期间,项目区无废液压油、废活性炭、UV废弃灯管等危废产生,其他固体废物均得到妥善处置。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验收期间,本工程废气、噪声均能够达标排放,废水、固体废物均按要求合规处置,对周边环境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 六、验收结论 塑料制品制造加工回收建设项目(造粒车间)基本落实了环评及其批复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及生态保护措施要求,主要污染物均达标排放。验收组原则上同意该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 七、要求与建议 1.企业应加强日常环境管理,.加强对危险废物的规范化管理,健全各类环保台账,相关技术资料与环保档案集中存放。 2.定期检查和维护集气系统、等离子UV光解净化装置、活性炭吸附装置等环保设施,确保其长期稳定运行,污染物长期达标排放。 3定期开展环境应急演练及培训,提升突发环境事件的应对能力,确保厂区环境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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