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程建设的基本情况 1、建设地点、环保审批情况、建设过程及主要建设内容 本项目位于内蒙古呼伦贝尔市鄂温克族自治旗伊敏河镇新源三小区印刷厂,利用现有一层闲置厂房。伊敏盛达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总占地面积为741.28m2,设有印刷、装订室,年打印、复印、胶装300万张(A4)。 山东东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2020年7月编制完成了《伊敏盛达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呼伦贝尔市生态环境局鄂温克族自治旗分局于2020年8月21日对该项目给出审批意见(鄂环审表字 [2020]19号)。 项目于2021年5月开工,2021年10月调试运行。 3、环保投资 实际总投资50万元,环保投资10万元,占总投资比例的20%。 4、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的范围为主体及辅助工程的大气、水、噪声、固废环境保护设施、环境管理制度。 二、工程变更情况 依据《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分析项目变动情况,少量废油墨桶由供货商回收循环利用,废活性炭由厂家更换运走,不在厂内暂存,故未建设危废间。废气净化设施由UV光氧+活性炭吸附处理改为活性炭吸附处理,有组织废气监测结果达标。项目其他建设内容与环评阶段相同,综合分析,项目变动部分不属于重大变动,可纳入竣工验收管理。 三、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 1、废气 项目生产过程中的废气主要为油墨和胶装产生的非甲烷总烃。 本项目对印刷过程产生的废气采用集气罩收集后,经过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由一根15m高的排气筒排放。 2、废水 本项目外排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发行中心内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污水管网,最终进入伊敏污水处理厂。 3、噪声 本项目主要噪声源有印刷机、折页机、切纸机等。 采用低噪声设备,设备基础减震、隔声。 4、固废 本项目营运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废及危险废物。本项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一般工业固废主要有: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不合格产品、切纸边等废纸、废包装袋及经处理后的废版材,一般工业固废经集中收集后外售;危险废物为废活性炭及废包装材料等材料,少量废油墨桶由供货商回收循环利用,废活性炭由厂家更换运走,不在厂内暂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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