馨安尚院建设项目位于新安县北京路与涧川大道西北侧,占用两块宗地,占地总面积为102448.5(153.672亩)。该地块历史上与现阶段为宅基地和耕地,不存在工业生产历史,根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该地块规划为一类居住用地(R1)。 通过现场踏勘、人员访谈以及资料收集可知,地块历史性质为农村宅基地、耕地,用途为寨湾村居民居住、种植应季蔬菜和一般农作物,无工业生产项目;无危险废物堆存和倾倒现象,结合快筛结果,综合分析后确定地块内历史无可能的污染源,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也未对调查地块造成土壤污染。采用快速筛检地块内土壤重金属砷(As)、镉(Cd)、铬(Cr)、镍(Ni)、铜(Cu)、汞(Hg)、铅(Pb)及挥发性有机物TVOC,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风险筛选值标准。因此确定本地块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未发生土壤及地下水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状况调查至第一阶段可以结束,不需要开展后续第二阶段调查工作。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公示如下: 公示时间:2023年3月15日-2023年3月29日(15天)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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