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高新区总部经济区GXQ(G)-13-e号地块位于乐山高新区总部经济区桔荷路以西、慧心街以东区域,占地面积约8667m2(13亩)。该地块历史上为农用地,现阶段为空地,仅地块西侧种植有少量青菜,不存在工业生产历史,地块后期规划为医疗卫生用地(A5)。 根据第一阶段信息识别,地块内历史上不涉及工业生产,项目区东北侧曾存在过外来堆土,堆土为北侧乐山高新区实验中学修建时的地基土,仅作为临时堆放,地块历史上不存在管线、地下储罐以及污水管道,并未发生过化学物品泄露等环境污染事件,地块作为农业生产时,主要种植常见农作物,如玉米、青菜等,不存在污水灌溉现象,地块内无显著的土壤和地下水的污染源。 通过现场踏勘、人员访谈和卫星影像可知,地块西侧存在有部分企业,分别为:四川华城医药贸易有限公司、乐山市宝丽光电玻璃、乐山勤力农业开发有限公司、乐山三江新港科技有限公司等,上述企业均位于地块下游,且最近距离为401m,因此污染风险较小。 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要求,若第一阶段调查确认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则认为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 因此,本次调查认为,该地块无地块内和地块周边污染源,本阶段地块环境调查工作可以结束,不需要进行第二阶段调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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