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marysong009 于 2023-3-20 15:37 编辑
广东强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扩建智能电饭煲生产线及配套配件生产线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公示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原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
>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相关要求,对广东强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扩建智能电饭煲生产线及配套配件生产线项目验收报告进行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
区域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验收概况 1.项目名称:广东强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扩建智能电饭煲生产线及配套配件生产线项目 2.建设单位:广东强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验收生产概况:广东强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位于中山市黄圃镇祥安北路20号之一(中心位置经纬度:东经113°21'53.84'',北纬22°42'0.49'')。项目总投资 5000万元,环保投资为300万元,用地面积为32000m2,建筑面积为49870m2,年产冰箱把手300吨,破壁机发热盘200万个,电饭煲胆75万个,恒温酒柜五金零部件8000万件,恒温酒柜不锈钢散热板16万件,热水器1万件(组装)。 项目员工有500人,不在厂内食宿,每天白班8小时工作制,年工作300天。 建设单位委托中山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了《广东强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扩建智能电饭煲生产线及配套配件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20年10月13日取得中山市生态环境局批复文件(中环建表[2020]0021号)。由于企业客户变化,项目进行了部分调整。建设单位于2022年3月完成本项目非重大论证报告并取得专家意见。 项目竣工日期为2023年1月4日,调试时间为2023年1月5日至2024年1月4日,建设单位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广州华鑫检测技术有限公司)进行验收监测,广州华鑫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于2023年1月29日、30日对项目废水、废气和噪声进行采样检测,期间环保设施运行正常,广州华鑫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编制《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 2023年03月16日,由建设单位广东强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收监测单位广州华鑫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环保工程设计施工单位中山皓祥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及2位专家组成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组,在广东强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广东强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扩建智能电饭煲生产线及配套配件生产线项目》(以下简称“项目”)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工作组人员经现场踏勘,并听取了建设单位关于项目建设及环境保护执行情况的介绍,审阅并核实了有关资料,经认真讨论,认为项目总体符合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验收工作组一致同意项目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二、建设单位验收污染防治措施简述 1.水污染物及治理措施: 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经市政管道排入黄圃污水处理厂处理。(排放口编号:WS-002506) 生产废水将经厂内自建的生产废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排入黄圃镇污水处理厂。(排放口编号:WS-002505) 2.大气污染物及治理措施: ①抛光打磨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送至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25m烟囱高空排放;(排放口编号:FQ-006793) ②喷粉废气经喷粉柜自带的滤芯除尘器处理后通过28m高的排气筒排放。(排放口编号:FQ-006794) ③喷粉固化和天然气燃烧废气经上吸罩收集后采用“水喷淋+湿式除雾+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通过28m高排气筒排放。(排放口编号:FQ-006795) ④喷漆烘干废气经“水喷淋+除湿除雾+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25m烟囱高空排放。(排放口编号:FQ-006797) ⑤喷漆烘干和天然气燃烧废气经“水喷淋+除湿除雾+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条25m烟囱高空排放。(排放口编号:FQ-006796 ⑥阳极氧化天然气燃烧废气经1条烟囱高空排放。(排放口编号:FQ-006798)
⑦阳极氧化硫酸雾通过密闭池集气管进行收集后,送至1套碱液喷淋塔中和处理,尾气经1根25m高的排气筒有组织排放。(排放口编号:FQ-006799)
⑧打砂废气经滤袋是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3.噪声污染及治理措施: 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对生产设备进行了合理布局,并对部分设备采取有效的隔声、减振等各项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降低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4.固体废物及治理措施: 项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理清运。项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收集后交给具有一般工业固废处理能力的单位处理。危险废物转移至有相应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理。 5.风险防范措施: ①生产车间地面进行硬化,并刷环氧树脂地面涂层,做好防渗措施。 ②危险废物房地面进行硬化,并刷环氧树脂地面涂层,做好防渗措施,危险废物房设置防泄漏围堰设施。 ③企业已着手编制《广东强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三、公众反馈注意事项 1.公众提出意见的期限:2023年3月18日至2023年4月17日。 2.公众反馈意见的主要方式:对于本项目的建设,如公众在环境保护方面有任何意见或建议,公众可通过电话或邮箱向以下单位的联系人提出意见: 建设单位:广东强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中山市黄圃镇祥安北路20号之一 联系人:许小姐 电话:13702796561 四、其他情况说明 无 五、附件: 本公告公示期为2023年03月18日至2023年0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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