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jzfr 于 2023-3-20 15:01 编辑
根据《土壤污染防治法》、国家《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环境保护部令第42号)等文件规定, 泰和县桂花实验学校委托江西安越环保咨询有限公司(第三方调查机构名称)对泰和县NK-03-01地块(泰和县桂花实验学校新建初中教学楼项目)开展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编制调查报告,现将有关信息进行如下公开: 一、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 泰和县NK-03-01地块(泰和县桂花实验学校新建初中教学楼项目)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2、项目地址: 泰和县NK-03-01地块(泰和县桂花实验学校新建初中教学楼项目)位于江西省吉安市泰和县澄江镇桂花村,北至泰和县桂花实验学校及其附属幼儿园,东至居民住宅及泰和县桂花实验学校,南至道路,西至道路,地块中心坐标:E114°55'52.38",N26°50'15.28",地块总面积2344.35m2。 3、项目情况: 泰和县NK-03-01地块(泰和县桂花实验学校新建初中教学楼项目)在2021年之前为农用地, 2021年本地块被政府收储,未开展过工业生产活动,无工业生产历史。 泰和县桂花实验学校新建初中教学楼已于2021年11月开工建设,并于2022年7月竣工,目前地块内表面已全部硬化,新建初中教学楼已投入使用。 二、调查方案 本项目调查范围为泰和县NK-03-01地块(泰和县桂花实验学校新建初中教学楼项目),本次调查范围总面积为2344.35平方米。 调查阶段为第一阶段,主要采用收集资料、人员访谈、现场踏勘的手段对地块进行调查分析。 三、调查结论 江西安越环保咨询有限公司经过信息采集情况分析、地块使用情况分析、周边污染源对地块影响分析,编制调查报告,已于2023年3月12日通过专家评审,并于2022年3月18日通过专家复核。 综合分析结果可知, 本地块当前和历史均无可能的污染源。本地块周边500m范围存在居住用地、农用地、幼儿园、学校等,周边500m范围内存在部分工业生产企业,均位于本地块区域主导风向下风向,且本地块不在其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同时,企业厂区硬化防渗措施完善,不存在地下管线、储水池、储罐等设施,不在本地块地下水流向上游,园区污水管网不流经本地块,未发生环境污染事故。结合周边地下水、大气环境现状资料,周边区域地下水、大气环境质量现状均能达到相应环境质量标准要求,周边地块对本地块的土壤环境基本无可能迁移污染影响。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中的工作程序,本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无需进行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可作为第一类用地开发建设。 编制单位:江西安越环保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朱工 联系电话:15279564248 2023年0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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