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ll18913456223 于 2023-3-20 12:49 编辑
新安县涧滨水城片区长江大道以北、世纪公园对岸地块占用两块宗地,占地总面积39986.43平方米(60亩)。该地块历史上为耕地,不存在工业生产历史,当前该地块规划为一类居住用地(R1)。 通过现场踏勘、人员访谈以及资料收集可知,地块历史性质为耕地,用途为上河村居民种植一般农作物,无工业生产项目;无危险废物堆存和倾倒现象,结合快筛结果,综合分析后确定地块内历史无可能的污染源,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也未对调查地块造成土壤污染。采用快速筛检地块内土壤重金属砷(As)、镉(Cd)、铬(Cr)、镍(Ni)、铜(Cu)、汞(Hg)、铅(Pb)及挥发性有机物TVOC,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一类建设用地风险筛选值标准。因此确定本地块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未发生土壤污染,不属于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状况调查至第一阶段可以结束,不需要开展后续第二阶段调查工作。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公示如下: 公示时间:2023年3月20日-2023年3月25日(5天)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 系 人:杨 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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