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改善公司的生产运营状况,提升公司经济效益、减少污染物排放,同时结合公司的发展需要,我公司自2023年开始全面启动第一轮的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并委托河南锦环科技有限公司对审核工作进行技术方法指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清洁生产审核办法》、《河南省清洁生产审核实施细则》的要求,现向公众公示我公司审核前企业基本情况、产污排污状况等,请社会各界对我公司实施清洁生产审核的情况进行监督。 一、企业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郑州瑞科利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 2、法人代表:李均平 3、企业所在地址:新密市平陌镇葛沟村 4、生产规模:年回收拆解报废汽车3万台 5、生产工艺:报废汽车拆解前阶段工艺:报废汽车—车辆冲洗—检查和登记—车辆暂存—放净燃油—拆除蓄电池—拆除液化气罐—拆除安全气囊—拆除电容器及尾气净化装置—制冷剂抽取—废油液抽取—拆除空调—进入总体拆解;轿车(客车)总体拆解工艺:预处理后的汽车—拆除油箱—拆除机油滤清器—拆除前后挡风玻璃、升降玻璃—拆除外部件及内饰件—拆除轮胎—拆除淋水箱等含有色金属部件—拆除大型塑料件—拆除橡胶制品—拆除发动机、变速箱—拆除离合器、传动轴—拆除前后桥及车间—车身拆解;货车整体拆解工艺:预处理后的汽车—拆下车厢—拆除油箱—拆除机油滤清器—拆除前后挡风玻璃、升降玻璃—拆除电子电器件—拆除机器盖、散热器—拆除方向盘和驾驶室—拆除尾气净化装置及消声器等—拆除车轮—拆除淋水箱等含有色金属部件—拆除大型塑料件—拆除转向器—拆除转动轴、变速器—拆除发动机及离合器—拆除前后桥。 6、主要污染物:废水、废气、固体废物、噪声 二、审核前排污情况 1、废水 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初期雨水和车间清洗废水。生活污水进入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能力为 10m3/d),经处理达标后定期用作厂区硬化地面洒水;车间地面冲洗水经油水分离器(处理能力 1.5m3/h)处理后回用于车间地面冲洗;初期雨水设置集水池(200m3)1 座收集后经1 台油水分离机处理后,用于厂区道路及硬化场地清扫洒水抑尘。 2、废气 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废油液抽取和含油件存储产生的非甲烷总烃和食堂油烟。 项目废油液抽取和含油件仓库产生的非甲烷经集气罩和集气管道收集后,经“1套UV 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根15m 高排气筒(1#)排放,有组织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均可以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 2 二级标准(非甲烷总烃最高连续排放浓度120mg/m3,15m 高排气筒最高排放速率 10kg/h)的要求;同时满足豫环攻坚办〔2017〕162 号文《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中附件 1(其他行业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80mg/m3,建议去除效率70%)的要求。 无组织颗粒物可以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 2 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监测浓度限值要求(粉尘:1.0mg/m3)。无组织非甲烷总烃可以满足《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 号)中工业企业边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建议值(其他企业:2.0mg/m3)要求。 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经专用烟道引致房顶排放,可以满足河南省地方标准《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604-2018)表1 标准(最大排放浓度限值 1.5mg/m3)要求。 3、噪声 项 目 各 厂 界 噪 声 值 均 满 足 《 工 业 企 业 厂 界 环 境 噪 声 排 放 标 准 》(GB12348-2008)2 类标准(昼间 60dB(A))要求;项目周边敏感点噪声值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2 类标准(昼间 60dB(A))要求。 4、固体废物 ①一般固废∶项目拆解过程产生的各类一般工业固废分类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内,贮存和处置严格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1)及修改单。 ②危险废物∶在厂区北侧建设危废暂存间一座,依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 版)、《报废机动车拆解环境保护技术规范》(HJ348-2007)的要求,汽车拆解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分区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运输须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标准修改单、《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有关要求,定期委托有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处置。 三、环境风险防控措施落实情况 郑州瑞科利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在生产运营过程中,建立健全了各项规章制度,并制定了环境风险应急预案,确保了环境风险防控措施的落实。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审核企业:郑州瑞科利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经理 联系电话:19913868688 咨询单位:河南锦环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孟先生 联系电话:185399596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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