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总则 为自觉履行保护环境的义务,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按照国家相关法规以及标准等要求,结合我公司2022年生产实际情况,制定清洁生产审核信息公示内容,请社会各界进行监督、指导。 2.依据 《清洁生产审核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环境保护部令第38号) 《河南省清洁生产审核实施细则》(豫发改环资〔2018〕161号) 3.公示类型 公示类型:使用有毒有害原料进行生产或者在生产中排放有毒有害物质。 公示内容:企业名称、法人代表、企业所在地址、使用有毒有害原料的名称、数量、用途,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的名称、浓度和数量,危险废物的产生和处置情况,依法落实环境风险防控措施情况等。 4.公开信息 4.1基础信息 企业名称:夏邑县骆集洪庄新型墙体材料厂 法人代表:刘美环 企业所在地址:本项目位于夏邑县骆集乡王庄村洪庄东 4.2有毒有害原料使用情况 我公司不使用有毒有害原料。 4.3有毒有害物质排放情况 file:///C:/UsersAdministratorAppDataLocalTempksohtml9936wps1.jpg我公司生产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厂区沉淀池处理后综合利用,不外排。 4.4危险废物的产生和处置情况 我公司无危险废物产生。 4.5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我公司成立了专门的应急救援组织机构。针对突发环境事件能迅速、准确、有效的实施应急救援,设置各种事故风险的现场处置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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