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myrxs 于 2023-3-28 10:23 编辑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贵州红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煤改气供热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贵州红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煤改气供热项目 ◆项目建设单位:贵州红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基本情况: 贵州红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煤改气供热项目位于贵州红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厂区内,地理坐标为105°41′14.603″,北纬26°9′17.553″。项目占地面积350m2,利用现有硫酸钡生产线热风炉厂房,新增1台10t/h燃气锅炉,为硫酸钡生产线中硫化钠溶液蒸发浓缩及结片机工段提供热源;同时对现有硫酸钡生产线热风炉进行煤改气,将原有热风炉燃烧器进行改造,燃料由煤改为天然气,热风炉主要为对硫酸钡烘干工段提供热源。 ◆公示内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验收意见; ◆公示期限: 2023年3月28日-2023年4月25日(公示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伍工 联系电话: 0851-8484879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