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据环保部2017年11月20日发布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中相关规定,对广州三维群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新建项目的竣工情况进行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环境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项目建设地点、内容及规模 广州三维群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广州市增城区荔新十路22号10栋建设广州三维群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新建项目(以下简称“项目”),主要从事EPS泡沫箱、EPE垫片的生产,年产EPS泡沫箱720吨、EPE垫片600吨,占地面积2000平方米,建筑面积1600平方米,主要包括熟化料仓、发泡成型间、烘干房等。 二、项目生产产生的污染物及治理方案 广州三维群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新建项目排放的污染物为:生活污水、有机废气以及噪声等。 废气:非甲烷总烃、苯乙烯经收集后引入“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中处理后经30m高排气筒排放。非甲烷总烃、苯乙烯可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及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排放限值。厂区内无组织排放可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附录2厂区内VOCs无组织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废水: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永和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蒸汽冷凝水全部回用作为循环冷却水,不外排。冷却塔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统一收集后排入市政污管网。 噪声:经过隔振、减震等处理,合理设置厂房功能布局,定期维护、保养设备,使设备处于良好运行状态等。 固废:(1)项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理运走。(2)废包装材料、EPE卷材边角料、不合格产品收集后交由资源回收公司处理;(3)危险废物:废活性炭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理单位处理。 三、调试日期及公示期限 调试日期:于2022年6月10日至2022年7月5日。 公示期限:5个工作日。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关注本项目建设项目和周边环境影响区域内居民、单位等公众。 五、公众反馈方式 公众采取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对该工程竣工的意见和看法,发表意见的同时请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建设单位将听取公众意见对建设项目进行整改。
六、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广州三维群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广州市增城区荔新十路22号10栋 联系人:陈** 电话:158******42 广州三维群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公示日期:2022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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