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令第682号)(2017年10月1日实施)中相关要求,项目建设完工、环保设施调试完成后,开展自主验收前,企业需要通过网站或者其他便于公众知悉的方式,依法向社会公开相关环保信息,为此西安中车永电捷力风能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供暖锅炉改造项目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西安中车永电捷力风能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供暖锅炉改造项目位于山东省东营市河口经济开发区顺河路1号西安中车永电捷力风能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现有厂区内。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 该锅炉于2021年7月建设完成,2022年11月检查现场发现该锅炉无环保手续,2023年3月1日东营市生态环境局河口区分局对其违法行为进行了处罚,西安中车永电捷力风能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已缴纳罚款。2023年3月,西安中车永电捷力风能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委托编制完成了《西安中车永电捷力风能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供暖锅炉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23年3月30日得到东营市生态环境局河口区分局批复,批复文号:东环河分建审[2023]20号。项目调试起止时间为2023年4月10日至2023年6月9日。 建设项目污染物产排情况、环保设施建设情况: 废水:主要为锅炉排污水经污水总排口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废气:以天然气为燃料,安装低氮燃烧器,废气经现有25m高排气筒排放。 噪声:主要来自水泵、风机等运行噪声。其声压级为80~90dB。在采取必要的隔声、减振等措施处理后,噪声可达标排放。 固废:主要包括废机油、废机油桶,均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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