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maming228 于 2023-4-12 18:26 编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清洁生产审核办法》以及《关于重点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分年度计划表》的要求,为实现企业清洁生产、可持续发展,我公司自2022年3月开始全面启动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现向公众公示我公司企业基本情况和产污排污状况,请社会各界对我公司实施清洁生产审核的情况进行监督。 一、企业情况 1、企业名称:山东莘县颖泰化工有限公司 2、法人代表:王广兴 3、企业地址:山东省聊城市莘县古云镇弓庄村(旺云街21号) 4、企业生产规模:年产30000吨一硝基甲苯。 5、主要污染物:废水、废气、固废、噪声。 6、主要环保设施: (1)废气处理设施:活性炭吸附、喷淋塔、SNCR脱硝、半干式急冷塔、消石灰吸附装置、布袋除尘器、SCR催化脱硝。 (2)废水处理设施:厂区污水处理站。 二、审核前排污情况 1、废气:①硝烟废气与废酸浓缩废气一并经三级碱液喷淋+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一根25m排气筒(硝化工段排气筒P1)排放。②干燥尾气、脱焦尾气、精馏不凝气共同经水喷淋+二级活性炭处理后通过一根25m 高排气筒P2排放。③成品罐及中间罐废气经二级碱喷淋+二级活性炭处理 后,经排气筒 DA003 排放。焚烧炉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尾气先后经过“SNCR脱硝+半干式急冷塔+活性炭及消石灰吸附装置+布袋除尘器+SCR 催化脱硝+二级喷淋吸收塔+烟气再热器脱白”,处理后尾气通过45米 高排气筒 P5 排放。 2、废水:反渗透装置和冷却循环水塔排放的浓盐水排放厂区污水处理厂处理。硝化车间产生的含硝废水经二效蒸发处理,含硝部分回用硝化 车间。不含硝部分进入馏份集中池,经酸化、微电解、A/A/O处理后。排入莘县第二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3、固废:公司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包括残液回收塔经蒸馏去除水分后塔底残留的精馏残液,精 馏废气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废活性炭,废水蒸发装置产生的蒸发废液,焚烧炉残余物、除尘器 收尘、废催化剂,污水处理厂运行过程产生的污泥和厂区生活办公产生的生活垃圾等。其中精馏残液、废水蒸发装置产生的蒸发废液属于危险废物,进厂内环保设施提升技术改造项目焚烧炉焚烧;废活性炭、污水处理站物化工段污泥、焚烧炉残余物、除尘器收尘、废催化剂等储存于项目危废暂存间,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4、噪声:噪声主要来源于绝热硝化装置电机、中和水洗釜电机、各类机泵、冷却塔、风机等,采取了加设减震、隔音等防噪降噪措施,使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三、环境风险防控措施情况 我公司已按照相关要求完成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并在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 四、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企业名称:山东莘县颖泰化工有限公司 联系人:弓经理 联系电话:0635-7888102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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