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瑞克斯(中国)电器有限公司扩建项目(一期工程)竣工环境保护公示 前言:据环保部2017年11月20日发布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 4号)中相关规定,对思瑞克斯(中国)电器有限公司扩建项目(一期工程)的竣工情况进行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环境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项目建设地点、内容及规模 思瑞克斯(中国)电器有限公司选址于广州市增城区宁西街新和北路27号。项目主要从事温控器、连接器、过滤器、限流阀及发热管组件、水壶生产制造,年产温控器70000千件、连接器70000千件、过滤器3600千件、限流阀及发热管组件450千件、水壶(JUG)200千件、水壶(IKETTL)0.5千件。项目占地面积为16954.2m2,建筑面积为50306m2。项目实际总投资34000万元,其中拟用于污染防治资金125万元。 二、项目生产产生的污染物及治理方案 思瑞克斯(中国)电器有限公司扩建项目(一期工程)排放的污染物为:废气、生活污水、固体废物以及噪声。 废气:项目注塑产生的有机废气经负压收集后并到同一根主管引至楼顶后分为2根支管并联引入2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后分别由25米高排气筒(FQ-21063-1、FQ-21063-2)排放,同时加强车间通风换气,有机废气排放可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排放浓度执行限值要求的50%)及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 项目调墨、丝印、移印、清洗和烘干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采用“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25米排气筒(FQ-23013-1)排放,同时加强车间通风换气,有机废气排放可达到广东省《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中表2排气筒总VOCs排放限值凹版印刷、凸版印刷、丝网印刷、平版印刷(以金属、陶瓷、玻璃为承印物的平版印刷) II时段排气筒VOCs排放限值及表3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 项目清洗机研磨清洗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采用“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25米排气筒(FQ-23013-2)排放,同时加强车间通风换气,有机废气有组织排放可达到广东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无组织排放可达到《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4-2010)无组织排放限值。 项目敏片清洗和清洗液净化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采用“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25米排气筒(FQ-23013-3)排放,同时加强车间通风换气,有机废气有组织排放可达到广东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无组织排放可达到《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4-2010)无组织排放限值。 项目厨房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经油烟专用管道引至屋顶排放(FQ-21063-3)。油烟废气排放可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 18483-2001)中的中型标准。 项目在机加工过程会产生少量的工艺粉尘,通过加强车间通风换气,于车间内无组织排放。颗粒物排放可达到《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限值。 项目注塑过程不合格品经破碎回用于生产,不合格品破碎过程产生的粉尘经上方设置集气罩收集后经滤筒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同时加强车间通风换气。颗粒物排放可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 项目注塑成型的半成品利用喷码机在半成品上喷印商标信息。喷码机喷码工序喷码时会产生少量的有机废气(VOCs),通过加强车间通风换气,无组织排放于车间内。VOCs无组织排放浓度达到广东省《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表3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 项目打胶及烘干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通过加强车间通风,于车间无组织排放。有机废气排放可达到《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4-2010)无组织排放限值。 项目装A/B混合胶树脂及烘干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通过加强车间通风,于车间无组织排放。有机废气排放可达到《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4-2010)无组织排放限值。 备注:厂界VOCs无组织排放执行《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中表3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和《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4-2010)无组织排放限值的较严者。由于《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中表3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和《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4-2010)无组织排放限值一致,因此厂界VOCs无组织排放按《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中表3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执行。 污水: (1)生活污水 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厨房含油废水经隔油隔渣池处理后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排入新和北路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永和污水处理厂处理。 (2)生产废水 ①注塑冷却水 项目运营期间注塑过程需要用水进行冷却,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定期补充。 ②工件冷却水 项目工件冷却水(直接冷却)加入乳化液的冷却循环水量约1t,水槽中由于热交换挥发很快,需定期加水,循环使用,不排放。 ③超声波清洗机清洗废水 项目超声波清洗机用于清洗模具,清洗时只用清水进行清洗,每半年更换一次,更换的清洗废水交由广州市科丽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回收处理。 ④清洗机研磨清洗废水 项目清洗机用于清洗五金件,采用振动清洗方式,清洗时需要添加家用清洁剂和水以及研磨砂进行研磨清洗,研磨清洗废水量交由广州市科丽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回收处理。 ⑤测试房测试用水 测试房测试用水包括发热盘、温控器、过滤器测试用水,其中发热盘、温控器仅进行IEC标准化测试,过滤器测试分为IEC标准化测试和非IEC标准化测试。 项目发热盘、温控器、过滤器需进行IEC标准化测试“测试采用纯水添加碳酸氢钠、硫酸钙、氯化钙进行测试,测试水需要用碳酸氢钠、硫酸钙、氯化钙来调配至符合IEC标准-国际电工委员会标准测试水,用于测试发热盘电阻率、温控器加热效果、过滤器过滤效果,测试后因为会形成碳酸钙水垢,因此不能重复用于测试”,发热盘、温控器测试用水经冷却,过滤器测试用水经过滤后水质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标准,可作为清净下水,排放到厂区雨水管网。 项目过滤器需进行非IEC标准化测试,产生的试验废水交由广州市科丽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回收处理。 噪声:采用低噪声设备并经过基础减振、隔声等处理,合理安置高噪声设备。 固废:(1)一般固废:① 项目打磨、机加工过程中产生的金属屑、边角料,集中收集后外售。②项目塑料粒注塑成型后检验过程产生的不合格品,集中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工序。 ③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的废纸皮收集后外售。 (2)生活垃圾 项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理运走。 (3)危险废物 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的废敏片清洗剂、沾染丁酮废布、沾染机油的抹布、废乳化液、装机油废铁桶、沾油墨废布/废油墨、废树脂、装丁酮/酒精/油墨等废包装物、废润滑油、废活性炭、沾染切削液金属屑、含丝印/移印清洗剂废液、超声波清洗机清洗废水、清洗机研磨清洗废水、过滤器非IEC标准化测试试验废水均属于危险废物,收集后交由广州市科丽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回收处理。 三、竣工日期及公示期限 竣工日期:工程于2022年12月10日开工,2023年2月15日竣工。 公示期限:5个工作日。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关注本项目建设项目和周边环境影响区域内居民、单位等公众。 五、公众反馈方式 公众采取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对该工程竣工的意见和看法,发表意见的同时请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建设单位将听取公众意见对建设项目进行整改。
六、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思瑞克斯(中国)电器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广州市增城区宁西街新和北路27号 联系人:胡** 电话:180*****8562 思瑞克斯(中国)电器有限公司 公示日期:2022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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