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盐湖蓝科锂业股份有限公司提质稳产技术改造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 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相关文件要求,对提质稳产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送审前公示,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公众对项目的态度及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提质稳产技术改造项目 建设地点:青海省海西州格尔木市察尔汗盐湖地区 项目主要情况介绍: 本项目新增36台吸附塔及配套公辅设施,新增一套100m3 /h纯水装置,为了提高项目的工艺控制水平以及产品质量的稳定性,拟进行反应釜等设备的更新升级,以及沉锂反应进料配比自动化升级改造。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青海盐湖蓝科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青海省格尔木市察尔汗盐湖 联系人:杨铮 联系电话:13897065866 三、评价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名称:青海省环境科学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 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东区共和路56号 联系人:秦工 联系电话:17797279721 电子邮箱:1443926578@qq.com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征求意见公众范围 可能受本项目影响和关注本项目建设的公民和各类组织。 2、征求意见的主要事项 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 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 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内容)。 五、征求意见的具体形式 1、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征求意见稿的网络链接见本网页的附件,查阅纸 质报告书可通过电话联系评价单位或直接前往评价单位索取。可通过以上公布的电话,在工作日向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提出意见和建议。 2、本项目公众参与意见表网络链接 本项目公众参与意见表的网络链接见本网页的附件。 3、网上填报完公众意见表,可将其发送到指定邮箱 (1443926578@qq.com)。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示期2023年4月18日-2023年4月28日,向建设单位提出意见。 青海盐湖蓝科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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