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登市文胜玻璃有限公司实施清洁生产审核信息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清洁生产审核办法》和《山东省生态环境厅 关于下达2023年度山东省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名单的通知》(鲁环字〔2023〕36号)》文件要求,文登市文胜玻璃有限公司将于2023年4月-12月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工作。为自觉履行保护环境的义务,按照国家相关法规以及标准等要求,结合我公司的实际生产情况,对环境信息予以公布,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一、基础信息 企业名称:文登市文胜玻璃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刘玉杰 企业地址:文登区埠口港岚山路4-6号 生产规模:年生产系列玻璃酒瓶9×10⁴ t 联系人及电话:刘海鹏 13561841913 咨询单位:山东华瑞环保咨询有限公司 杨工13082687381 二、有毒有害物质使用情况 公司生产过程使用的原辅材料主要为石英砂、石灰石、纯碱、碎玻璃等以及水、电、煤等,其中涉及有毒有害物质的为煤气发生炉生成的煤气等。 项目使用煤粉通过煤气发生炉生成煤气,煤气属于环境风险物质。 三、污染物排放情况 1、废气 1#玻璃窑废气:废气→多管除尘器→预热锅炉回收热能降温(150℃)→单碱湿法脱硫装置→1座高60 m、出口内径1.8 m烟囱排放; 2#玻璃窑废气:废气→多管除尘器→预热锅炉回收热能降温(150℃)→单碱湿法脱硫装置→1座高45m、出口内径1.2 m烟囱排放; SO₂、NOₓ、颗粒物、烟气黑度均能满足《山东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5-2019)表2标准,以及《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 2376-2019)标准。 成型工序产生少量的含NMHC、物料堆场少量颗粒物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相应标准值。 食堂油烟废气经静电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1根高于屋顶1.5m高的排气筒排放,油烟排放浓度可满足《山东省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DB 37/597-2006)标准要求。 2、废水 项目产生的废水包括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等。 项目设备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外购碎玻璃冲洗用水静置沉淀后,循环使用,无生产废水排放,生活废水经化粪池收集处理后堆肥还田,厂区无废水排放口。 3、噪声 主要噪声源为生产线各类生产设备以及风机、空压机、真空泵等,选用设备为低噪声设备,噪声设备均置于室内,基础减振,噪声经过墙体隔声和距离衰减后达标排放,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 企业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 一般工业固废主要包括项目生产过程中煤气发生炉制气过程中产生煤灰渣用于水泥、煤球生产或制作建材;原料筛选除杂产生废泥沙、金属等杂质,废金属外卖给废旧物品收购站,泥沙就近填埋洼地;酒瓶生产期间产生碎瓶、残次品作为原料全部回用。 危险废物主要是生产过程中SCR脱硝系统使用后产生的失效的V₂O₅-TiO₂蜂窝状催化剂、设备维护保养产生的废机油等,暂存于厂区危废库,定期由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置。 职工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四、危险废物产生及处置情况 危险废物主要是生产过程中SCR脱硝系统使用后产生的失效的V₂O₅-TiO₂蜂窝状催化剂、设备维护保养产生的废机油,暂存于厂区危废库,定期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置。 五、环境风险防控措施 为应对各类事故、自然灾害时,采取紧急措施、提高对各类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明确各岗位的应急工作职能,确保在各类突发环境事件发生时,能够迅速、准确、高效地得到处置,避免或最大程度减少污染物或其他有毒有害物质进入厂界外大气、水体等环境介质。公司针对环境风险制定和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组织预案演练;成立应急处置机构,组织开展突发环境事故的预测、预警、监测工作;组织突发环境事故应急处置人员进行有关应急知识和处理技术的培训;收集突发环境事故发生、发展及处置的有关信息,掌握动态、适时分析、组织实施各项防控措施;公司针对各种危险废物,单独存放,制定详细的管理制度。 文登市文胜玻璃有限公司 2023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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