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WANZYZY 于 2023-8-10 09:35 编辑
中山市郡蜀灯饰厂年产吊灯75万件、吸顶灯125万件、壁灯70万件新建项目(一期)竣工日期及试调起止日期信息公示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原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相关要求,对中山市郡蜀灯饰厂年产吊灯75万件、吸顶灯125万件、壁灯70万件新建项目(一期)的竣工日期及调试起止日期进行信息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1.项目名称:中山市郡蜀灯饰厂年产吊灯75万件、吸顶灯125万件、壁灯70万件新建项目(一期) 2.建设单位:中山市郡蜀灯饰厂 3.建设概况:广东省中山市横栏镇永兴工业区永谊一路14号7号楼厂房首层之三。所在地中心点地理位置坐标:北纬22°32′52.393",东经113°14′58.434",厂区总用地面积2450㎡,建筑面积3800㎡,其中车间1、2用地面积约为1350㎡,建筑面积为2700㎡,作为一期验收的内容,车间3用地面积1100㎡,建筑面积1100㎡作为二期验收内容,项目总投资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万元,主要从事照明器具制造,照明器具销售,五金产品制造,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销。年产吊灯75万件、吸顶灯125万件、壁灯70万件,员工约30人,每天工作8小时,年工作日约为300天,项目内设有员工宿舍区,不设食堂。 二、建设项目竣工日期及环保设施调试起止日期 1.项目竣工日期:2023年3月25日 2.调试起止日期:2023年3月25日至2023年10月30日 三、建设单位调试时产生的污染物及措施简述 1.水污染物及治理措施: (1)生活污水应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市政管道,最终进入中山市横栏镇污水处理厂达标处理。 (2)生产废水集中收集后交由有废水处理能力的单位转移处理; 2.大气污染物及治理措施: (1)车间2喷粉粉尘密闭收集,经滤芯除尘器预处理; 固化废气在固化炉进出口处设集气罩收集,喷漆废气车间密闭收集,经水帘柜预处理,烘干废气经车间密闭收集后,三股废气汇入一套设备“水喷淋(除雾装置)+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25米高排气筒(G1)排放。 3.噪声污染及治理措施:本项目生产过程中生产设备、通风设备在运行时、原材料和成品的搬运过程中产生一定的生产噪声,项目工作时间为昼间,夜间不从事生产。本项目噪声污染主要来自机械设备。产噪源强均位于在厂房内,声源强度一般在 80-85dB(A),周围声环境有一定的影响,应做好声源处的降噪隔音设施,减少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 4.固体废物及治理措施: 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一般固废: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会产生废滤芯(含收集的粉尘)、废环氧树脂粉末包装袋,收集后交由一般工业固废处理能力的单位处理。 危险废物:产生的废机油、废机油桶、含油抹布、废包装桶、漆渣、除油废渣液、陶化废渣液、废活性炭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处置; 中山市郡蜀灯饰厂 2022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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