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智能岛二期工程项目建筑玻璃幕墙光反射影响分析报告(简本) 1、说明 上海张江(集团)有限公司委托上海环境节能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开展人工智能岛二期工程项目建筑玻璃幕墙光反射影响分析。现根据上海市相关规定,并经上海张江(集团)有限公司同意向公众公开光反射影响分析内容。本文为现阶段技术分析成果。下一阶段,将在听取公众、专家等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进一步修改完善。 2、建设项目概要 项目名称:人工智能岛二期工程项目 建设单位:上海张江(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张江中区单元39-01地块西侧,北至上科路,西至纳贤路,南至智慧河,东侧临近张江未来公园。 建设内容:本项目建筑用地面积42857.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04867.3平方米,其中其上建筑总面积125867.3平方米,地下总建筑面积79000平方米。 本项目拟建3幢塔楼,塔楼主要功能为研发楼,其中研发T1塔楼位于地块西南侧,共20层,建筑高度99.95米,玻璃幕墙高度98.95米;研发T2塔楼位于地块北侧,建筑高度86.65米,共17层,玻璃幕墙高度85.45米;研发T3塔楼位于地块东南侧,建筑高度57.25米,共11层,玻璃幕墙高度57.25米;3幢塔楼之间通过裙房连接,裙房主要功能为演艺馆、体育馆及图书馆,最高层数为4层,裙房最高高度为23.85米,玻璃幕墙最高高度23.85米。 3、项目玻璃幕墙光反射分析文件 (1)报告书简本及公示说明 (2)查阅期限:自本次发布日起10个工作日内 4、建设单位概要 建设单位名称:上海张江(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联系人:张工 建设单位联系方式:021-68796879 5、评价机构概要 名称:上海环境节能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证书编号:国环评证乙字第1809号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桃林路18号A座16楼 联系人:洪工 联系电话:17802119688 6、光反射影响分析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工作程序: (1)建设单位委托有资质的评价机构 (2)评价机构进行现场踏勘和建模计算 (3)评价机构编制玻璃幕墙光反射影响分析报告 (4)评价机构进行网上公众公告 工作内容: 根据上海市建筑玻璃幕墙光反射影响分析报告编制要求,编制光反射影响分析报告。针对项目的内容特点确定评价的重点。 (1)项目概况;(2)玻璃幕墙光反射评价依据;(3)玻璃幕墙类型及选材;(4)玻璃幕墙光反射计算;(5)建筑所在区域情况分析;(6)项目的规划相容性分析;(7)玻璃幕墙光反射影响分析评价;(8)反射光防治措施及效果分析;(9)网上公示 7、光反射影响分析主要结论及对策措施 本项目建筑玻璃幕墙光反射影响分析范围为研发T1建筑外墙向外499.75米和研发T2建筑外墙向外433.25米范围的合集;本项目分析范围内涉及4处敏感建筑,其中2处学校,2处住宅,均为已建成敏感建筑,无规划敏感地块;分析范围内包含道路交通干线2条,分别为金科路和中科路,此外项目南侧百业路为双向4车道城市支路(道路中间含30米宽超大绿化风格带),本次将其按道路交通干线要求一并分析。 经过分析,本项目周边敏感建筑受玻璃幕墙反射光影响程度为均“可接受影响”及以下,无“强影响”或“轻微影响”敏感目标;道路交通干线均为无眩光影响。 本项目主要考虑涉及自身装饰条遮阳作用、以及优化反射率等措施。 8、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 征求公众意见内容: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对项目玻璃幕墙建设过程中重点关心的问题;项目建成后可能产生的反射光影响问题解决的建议。 (2) 公示地点、方式: 本次公示主要采取网上公示的形式,通过http://www.eiafans.com网站进行网上公示。 9、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向建设单位、评价机构发送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发表关于对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仅接受与光反射有关的问题)。联系方式请见第4、5条,公众发表意见请尽量留下您的真实姓名及基本情况(单位或住址,文化程度、职业、联系方式等),以便根据需要反馈,必要时进行回访。 10、信息发布有效期限 本次信息发布和征询公众意见的有效期限自本次发布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公示时间:2023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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