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鑫园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万吨负极材料一体化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2019.01.01)规定,我单位现将“青海鑫园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万吨负极材料一体化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有关信息予以公示,以征询公众对本项目的意见。公示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1、项目性质:新建 2、建设地址:海东市互助县塘川镇陶家寨村(原青海博川集团有限公司院内) 3、建设单位:青海鑫园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4、投资规模:95428万元 5、建设周期:30个月 二、建设项目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分三期建设,每期建设1万吨负极材料生产线。建设内容主要为新建原料破碎车间、粉碎车间、造粒车间、低温碳化车间、高温碳化车间、石墨化车间、成品包装车间、成品库房,占地面积94815.35m2,总建筑面积43159.45m2。 1、施工期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1)施工期对空气环境影响主要来自施工扬尘,主要产生与土石方开挖、平整土地、建材装卸、车辆行驶等过程中。 (2)项目施工期废水主要分为工程废水和生活废水。 (3)项目施工期间噪声主要来源于建筑施工过程,主要包括推土机、平土机、单斗挖掘机、三轮压路机、二轮压路机、钻孔式或静压灌溉桩机、冲击式打桩机等。 (4)施工期固体废弃物主要为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和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弃土方、建筑垃圾。 2、运营期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1)本项目建成运行后,产生的废气主要为破碎、粉碎、成品包装产生的颗粒物,造粒排放的颗粒物、沥青烟、VOCs、苯并[a]芘,低温碳化、石墨化产生的颗粒物、SO2、NOx、VOCs,高温碳化产生的颗粒物、沥青烟、苯并[a]芘、SO2、NOx及食堂油烟。 (2)本项目废水主要为设备冷却废水、脱硫废水、生活污水。 (3)本项目主要噪声源有粉碎机、烘干机、包装机等生产设备,及各类泵、冷却塔及风机运行时产生的噪声。 (4)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为废机油;项目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包括烧损废料、废坩埚、废保温电阻料、脱硫石膏、废箱板、废布袋、杂质、污泥、不合格产品;员工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 四、项目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期环境保护对策和措施 (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对项目施工现场进行科学管理,实行封闭施工,严禁在大风天气下施工,对装卸车辆进行定期洒水、覆盖,空气施工机械和运输工具尾气排放,加强运输车辆管理并覆盖篷布、严禁沿途洒落等。 (2)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施工期废水主要分为工程废水和生活污水。 工程废水有各类施工机械在施工、维修过程中产生的含油废水,混凝土拌合废水,方桩预制废水。主要污染物为有机物、悬浮物、兼有石油类废水,集中处理后用于施工期洒水降尘,不外排。生活污水为项目施工人员就餐、洗涤等产生的污水,主要污染物为有机物、氨氮等。施工场地设环保移动卫生间,采取防渗措施,并委托环卫部门及时清掏。 施工期间应加强管理,减少泥浆废水的产生量,杜绝废水乱排,对周边水环境的影响较小。 (3)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施工垃圾主要来自于施工所产生的挖掘残土、建筑垃圾以及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等。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分别设立临时堆放点,贮存生活垃圾的贮存设施采用密闭容器,并远离人群。建筑垃圾堆放区应采取压实和遮盖措施,防止扬尘和滑落。设立专人负责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的卫生和安全管理。严格按照《海东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处理处置建筑垃圾。生活垃圾集中存放,由厂区环卫人员定期清运处置。 (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建设施工方应做到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精心布局和文明施工,严格按照《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进行控制,并采取必要的消声、隔声等治理措施。 2、运营期环境保护对策和措施 (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①原料破碎车间废气 粗破、烘干以及输送过程全部采用密闭设备,原料拆包上料设置集气罩,原料破碎车间各生产工序设备自带收尘系统均为布袋除尘,废气经烟气管道收集后通过排气筒(P1)排放。 ②粉碎车间废气 粉碎车间各工序生产均采用密闭方式,各工序之间使用密闭气力输送进行物料传输。各工序产生的粉尘经设备自带的除尘器收集净化后通过排气筒(P2)排放。 ③造粒车间废气 造粒车间各工序生产均采用密闭方式,各工序之间使用密闭气力输送进行物料传输。废气经炭粉吸附+布袋除尘器净化后通过排气筒(P3)排放。 ④低温碳化车间废气 本车间内自动进料工序和装包工序设置集气罩,回转窑产生的废气经气固分离+回窑焚烧+布袋除尘器净化后通过排气筒(P4)排放。 ⑤石墨化车间废气 装锅工序设置集气罩采取负压吸料,石墨化炉设置移动式集气罩负压收集,废气主要采用脉冲袋式除尘器+湿法脱硫的净化方案,1#、2#艾奇逊石墨化车间废气净化处理后分别通过排气筒P5、P6排放,箱式石墨化车间废气净化处理后通过排气筒P7排放。 ⑥高温碳化车间废气 本车间采用了密闭自动匣体装卸料设施,辊道窑内烟气经设备自带焚烧器焚烧处理后,再经脉冲除尘器处理后通过排气筒P8排放。 ⑦成品包装车间废气 本车间混合、除磁、筛分工序均采用密闭设备,卸投料设置集气罩,废气经脉冲除尘器处理后通过排气筒P9排放。 ⑧食堂油烟 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排气筒P10排放。 (2)废水防治措施 本项目产生废水主要为设备冷却废水和脱硫废水,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于绿化抑尘及冷却用水,不外排。 (3)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本项目产生的所有固废,均按照尽量回用,分类处置的原则,都得到了合理处置。危废按照要求暂存,委托处置。采取上述综合利用措施和防治措施后,固废对环境影响有限、可控。 (5)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建成运行后,建设单位在严格采取设计及环评要求降噪措施后,噪声对项目厂址周围环境的影响贡献值较小,拟采取的噪声控制措施具有较好的降噪效果,可减轻项目噪声源对厂界环境的影响。 五、环境影响报告书主要结论要点 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当地环境保护规划,对所排放的污染物采取了有效的污染控制措施,污染物排放达标,对评价区域的环境影响较小,因此,从环境保护的角度上看,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六、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2、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公众可以通过邮件或函件向建设单位索取征求意见稿。 七、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主要征求相关单位及周边群众的意见,内容包括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是否赞同本项目建设等。 八、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见附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九、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不接受与环境保护无关的问题)。 单位名称:青海鑫园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邮寄地址:青海省海东市互助县塘川镇陶家寨村(原青海博川集团有限公司院内) 联 系 人:夏总 十、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公示时间为2023年5月4日至2023年5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