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门源县外延拓展区集中供热及老城区集中供热改扩建工程竣工环保验收公示如下老城区:老城区新建1台65t环保型燃煤热水锅炉,供暖循环系统和软化系统以及上煤系统、排气筒等和20t、40t的锅炉共用,项目的废气治理实际为布袋除尘+脱硫塔+SNCR脱销+排气筒(60m),煤场采用全封闭式;灰渣下料处采用三围一顶的形式,灰渣最终暂存在煤场内;废水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同时已安装在线监测设备。外延拓展区:本项目供热站位于门源县浩门镇,实际总投资7300.84万元,配备燃煤热水锅炉3台,总装机规模87MW,总供热面积60万m2,供热范围为新建街以南区域,另外配套建设10座换热站和22km的供热管网。 公示时间:2023年5月4日-2023年5月30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公众反馈意见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马工 联系电话: 159970099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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