错那县7.18边境水利项目(浪波乡防洪堤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表公示 一、项目基本建设情况 本项目位于山南市错那县浪波乡,主要建设内容:新建防洪堤总长1270m,其中:主河道左岸新建防洪堤长712m;冲沟右岸新建防洪堤长152m,冲沟左岸新建防洪堤长406m。共计新建建筑物6座,其中新建下河梯步5座、排水涵洞1座。本项目建成运行后,工程实际完成总投资58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2万元,占工程总投资的3.48%。 二、项目验收内容 (1)与建设项目有关的各项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包括防治污染和保护环境所建成或配备的工程、设备、装置和监测手段,各项生态保护措施; (2)环境影响文件和有关项目设计文件规定应采取的其他各项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 (3)环保行政管理部门批复要求的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调查的内容以国务院第 682 号令要求为基准,结合本项目的工程规模、当地环境状况等实际情况,调查的内容包括:主体工程现状、生态恢复和防治措施效果、水环境保护措施及效果、临时占地恢复状况。 三、项目建设过程 (1)2019年3月20日,建设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手续,西藏错那县水利局委托重庆集能环保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对该建设项目编制《错那县7.18边境水利项目(曲卓木乡、卡达乡、浪波乡防洪堤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 (2)于2019年4月30日,山南市生态环境局以“山环审【2019】32号”《关于错那县7.18边境水利项目(曲卓木乡、卡达乡、浪波乡防洪堤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文对该报告表予以批复; (3)2021年11月,错那县7.18边境水利项目(浪波乡防洪堤工程) 正式开工建设,于2021年6月整体工程完工。 (4)2022年7月,建设单位山南城投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委托西藏润天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承担《错那县7.18边境水利项目(浪波乡防洪堤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 四、项目验收过程 山南城投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于2023年4月10日在拉萨市组织了错那县7.18边境水利项目(浪波乡防洪堤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为此山南城投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邀请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建设项目环评编制单位等单位的代表及特邀专业技术专家成立《错那县7.18边境水利项目(浪波乡防洪堤工程)》验收工作组并召开验收工作评审会,经过相关单位及相关专家进行现场影像资料查阅及会议讨论后认为建设单位需落实施工场地、施工便道及临时占地生态恢复措施后,认为本工程落实了环评和环评批复的有关要求,已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与生态保护措施基本有效,各项污染物基本达标排放,对本次调查发现的问题和调查报告提出的整改及补救措施,企业应给予高度重视,将整改补救措施落实到实处。在建设单位严格落实验收调查报告及验收意见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要求及整改措施的前提下,同意本工程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附件1:验收调查报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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