浪卡子县张达乡张达村水塘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表公示
一、项目基本建设情况 本项目位于山南市浪卡子县张达乡张达村,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本工程设计总灌溉面积达到6120亩,其中青稞面积1958亩,人工草场4162亩。工程共新建取水枢纽1座(截潜流坝长25m);修建引水管道491.0m扩建水塘1座(库容9.2万m3),水塘坝长663.5m,配套水塘进水口1座,放水洞1座,溢洪道1座,下塘梯步2处,新建排水盲沟1594.0m,穿坝暗涵1处长72.0m。根据《灌溉与排水工程设计规范》(GB50288—2018)及《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SL252-2017)规定,灌区工程级别为Ⅳ等,取水枢纽、水塘大坝及溢洪道等主要建筑物级别为4级,次要建筑物级别为5级,临时性建筑物级别为5级。本项目建成运行后,工程实际完成总投资1968.5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6.4万元,占工程总投资的1.34%。 二、项目验收内容 (1)与建设项目有关的各项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包括防治污染和保护环境所建成或配备的工程、设备、装置和监测手段,各项生态保护措施; (2)环境影响文件和有关项目设计文件规定应采取的其他各项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 (3)环保行政管理部门批复要求的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调查的内容以国务院第 682 号令要求为基准,结合本项目的工程规模、当地环境状况等实际情况,调查的内容包括:主体工程现状、生态恢复和防治措施效果、水环境保护措施及效果、临时占地恢复状况。 三、项目建设过程 (1)2019年5月10日,建设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手续,西藏浪卡子县水利局委托北京中环尚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对该建设项目编制《浪卡子县张达乡张达村水塘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 (2)于2019年9月13日,山南市生态环境局以“山环审【2019】106号”《关于浪卡子县张达乡张达村水塘项目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文对该报告表予以批复; (3)2021年8月,浪卡子县张达乡张达村水塘项目 正式开工建设,于2022年7月整体工程完工。 (4)2022年7月,建设单位山南城投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委托西藏润天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承担《浪卡子县张达乡张达村水塘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 四、项目验收过程 山南城投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于2023年4月10日在拉萨市组织了浪卡子县张达乡张达村水塘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为此山南城投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邀请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建设项目环评编制单位等单位的代表及特邀专业技术专家成立《浪卡子县张达乡张达村水塘项目》验收工作组并召开验收工作评审会,经过相关单位及相关专家进行现场影像资料查阅及会议讨论后认为建设单位需落实施工场地、施工便道及临时占地生态恢复措施后,认为本工程落实了环评和环评批复的有关要求,已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与生态保护措施基本有效,各项污染物基本达标排放,对本次调查发现的问题和调查报告提出的整改及补救措施,企业应给予高度重视,将整改补救措施落实到实处。在建设单位严格落实验收调查报告及验收意见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要求及整改措施的前提下,同意本工程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附件1:验收调查报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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