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按照生态环境部《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要求,为提高甸南污水处理厂应对突发环境事件能力,针对事件性质开展及时有效地应急救援工作,做到响应快速,行动有序,最大限度的降低环境污染危害,切实保护周边生态环境和保障人民生命与财产安全,促进可持续的发展,结合实际情况及生态环境部相关要求,向公众发布公告如下:
1、企业概况
企业名称:甸南污水处理厂
地址:大理白族自治州剑川县黑潓江西侧,省道S311以南
2、应急预案编制内容
应急预案主要编制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风险评估报告、应急资源调查报告
3、应急预案编制人员
联系人:欧阳铭
联系电话:17842248193
4、征询公众意见事项
1) 任何有环境风险厉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向我单位提供环境风,险和应急措施可行性意见
2)任何有环境风险厉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查阅报告公示、了解情况和编制单位解答
3) 应急预案编制组将认真听取公众意见,合法的进行项目应急预案编制工作
5、征求方式
公示后,可以通过电话、邮箱进行意见反馈
6、公示时间
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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