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人民医院科技新城院区项目地块(地块编码:6103323010016,以下简称“调查地块”或“目标地块”)位于宝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新城,高新大道以南,产业大道以北,求知路以东,创意路以西。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宝鸡市人民医院科技新城院区项目的勘界定线报告,宝鸡市人民医院科技新城院区总占地198.249亩(净占地149.754亩)。 调查地块原为宝鸡市高新区天王镇集体所有土地,原土地使用性质为农用地。本次调查地块拟征收,土地征收手续正在办理中。根据《宝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宝鸡市人民医院科技新城院区用地选址意见》(2022年9月5日)和《宝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宝鸡市人民医院科技新城院区项目建设用地预审意见的函》(宝高新规函[2022]12号,2022年9月13日),规划目标地块用于宝鸡市人民医院科技新城院区建设,规划用地性质属于《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 21010-2017)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中的医疗卫生用地(080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和陕西省生态环境厅、陕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全面加强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状况调査和土壤环境准入管理的通知》(陕环函〔2021〕123号,2021年4月28日)中第五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和《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实施以来,没有按照规定及时开展调查的地块,必须按照相关标准规范要求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补充调查,已实际开发利用的要根据实际情况开展土壤污染状况现状调查”。现将《宝鸡市人民医院科技新城院区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公示如下: 根据《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技术指南》(环境保护部公告 2017 年第72 号)和《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我公司于2023年 2月21日、3月10日、4月25日和5月6日先后多次组织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工作,在全面对本地块与相邻地块历史变迁过程和潜在污染情况分析可知,调查地块与周围区域历史上活动单一,未开展过工业活动;未开展过有毒有害物质的储存、使用和处置活动;未建设过各类槽罐;未堆存及处理过各类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未建设过工业管线、沟渠等设施,无管线、沟渠泄漏的事件发生;未发生过环境污染事件,未发现农作物某种因素超标事件。地块及周边地块无潜在污染因子,对土壤产生潜在污染的可能性较小。 综上,通过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结果表明,项目地块及周围区域现状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因此,本次调查认为该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调查活动结束,无需开展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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