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高新区立医院住院综合楼和天王中心卫生院养老综合楼项目地块位于宝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新城,高新大道566号,高新大道以南,产业大道以北,求知路以东,创意路以西。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勘界定线报告,宝鸡高新区立医院住院综合楼和天王中心卫生院养老综合楼项目地块总占地面积84.268亩(净占地61.55亩,4.1031公顷)。 调查地块原为宝鸡市高新区天王镇集体所有土地,原土地使用性质为农用地。2022年8月5日,宝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通过宝高新[2022]10号(批准文号)和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编号:宝高新划拨(2022)5号)将调查地块划拨给宝鸡市陈仓区天王中心卫生院进行宝鸡高新区立医院住院综合楼和天王中心卫生院养老综合楼项目建设,土地用途为医疗卫生用地。2022年10月28日,宝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取得调查地块的《不动产权证书》(陕(2022)宝鸡市不动产权第0268117号)(宗地面积:4.1031公顷),土地用途为医疗卫生用地。调查地块内规划建设宝鸡高新区立医院住院综合楼和天王中心卫生院养老综合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和陕西省生态环境厅、陕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全面加强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状况调査和土壤环境准入管理的通知》(陕环函〔2021〕123号,2021年4月28日)中第五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和《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实施以来,没有按照规定及时开展调查的地块,必须按照相关标准规范要求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补充调查,已实际开发利用的要根据实际情况开展土壤污染状况现状调查”。现将《宝鸡高新区立医院住院综合楼和天王中心卫生院养老综合楼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报告》公示如下: 本次调查主要从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等方面对宝鸡高新区立医院住院综合楼和天王中心卫生院养老综合楼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进行调查。通过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对可能存在的污染源及与污染物迁移相关的环境因素进行了分析和评价,并进行了污染识别。在全面对调查地块与相邻地块历史变迁过程和潜在污染情况分析可知,调查地块与周围区域历史上活动单一,未开展过工业活动;未开展过有毒有害物质的储存、使用和处置活动;未建设过各类槽罐;未堆存及处理过各类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未建设过工业管线、沟渠等设施,无管线、沟渠泄漏的事件发生;未发生过环境污染事件,未发现农作物某种因素超标事件。因此,调查地块及周边区域历史和现状使用上均不存在污染本地块的可能,地块的土壤环境状况可以接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无需开展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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