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白高速乐胜风电场一期工程环境影响评价信息第二次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的有关规定,受建设单位委托,吉林省兴环环境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承担了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国家《环境影响评价法》、《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和国家环保总局《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性文件的有关要求,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在报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前,对该项目建设基本情况及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等信息公告如下,希望广大公众积极参与,对项目建设提出环保建议。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安白高速乐胜风电场一期工程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规模:规划建设规模为48MW,拟安装单机容量为2000kW风力发电机组24台,并配备建设24台35kV的箱式变电站。
建设地点:工程场址位于吉林省大安市乐胜乡古城。
工程占地:项目所在区域现主要为沙化草地、盐碱地和耕地,耕地主要为周围村民开荒而来,耕地生产力较低。工程永久征地165615m2。
二、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以及预防和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和扬尘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期废气和扬尘污染防治措施
ⅰ选择合适季节进行施工,尽量不在大风天施工作业;
ⅱ限制运输车辆的行驶速度,场地内的行车速度不宜超过15km/h;
ⅲ在施工期间要洒水作业,尤其是混凝土和砂浆搅拌站及基础施工的挖土与填充时更应如此,要在料场周围及基础施工现场经常洒水;
ⅳ尽量减少临时占地,严禁破坏永久占地和临时占地之外的植被;
ⅴ运输石灰、中砂、水泥等粉状材料的车辆应覆盖蓬布,以减少撒落和产生飞灰。
(2)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主要噪声源是运输车队、施工机械(推土机、搅拌机、吊车等)。由于噪声属非残留污染,随工程结束而消失,施工机械和车辆噪声对周围声环境质量不会产生明显影响。但为降低噪声,建议选用低噪声工程设备,并加强对机械和车辆的维修,以使它们保持较低的噪声水平。
(2)运营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根据噪声环境影响预测,确定本工程的风机声环境卫生防护距离为300m,升压站声环境卫生防护距离为200m。运行期噪声对周围居民不会产生影响。
3、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期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废水主要是施工人员生活污水。集中收集后运往变电站废水处理设施处理,
三、征求公众建议和意见的主要事项和方式
1、征求公众意见内容:对本项目建设意见及建议
2、公示地点、方式:本次公示主要采取布告或网上公示的形式。
3、公示时间:本次公示自2010年12月26日至2011年1月6日结束。
四、公众意见反馈方式
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五、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中航百安新能源电力有限公司
地 址:吉林省大安市
联 系 人:贺经理
电 话:0431-81908029
六、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吉林省兴环环境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延安大路1号盛世国际5024
邮 编:130000
联 系 人:鲁振宇
电 话:13404322882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