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相关要求,江苏国顺福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江苏国顺福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江苏国顺福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年出栏500万只肉鸡高效种养结合基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完成后,需对公众进行二次信息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年出栏500万只肉鸡高效种养结合基地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项目投资:8000万元人民币。 项目备案号:2206-321311-89-01-453851 建设地点:宿迁市宿豫区侍岭镇姚塘村村部南 600 米 建设内容:江苏国顺福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在宿迁市宿豫区侍岭镇姚塘村投资8000万元,建设高标准肉鸡养殖棚舍22栋,单栋立体笼养3.7万只,配套面积3000立方米污水处理池3座,办公区及饲料室50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40000平方米,配置上料、清粪等设备,待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出栏500万只肉鸡的生产规模。 二、建设单位信息 建设单位:江苏国顺福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宿迁市宿豫区侍岭镇姚塘村村部南 600 米 联系人:侍满国 联系电话:18114263333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详见本网站下方附件链接。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下载本次公示下方的附件来获得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若需查阅纸质报告,请公众自行至建设单位所在地(宿迁市宿豫区新庄镇杉荷园社区陆庄组2号)索取。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被征求意见的公众包括受建设项目影响范围内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代表。 公众意见表的提交:公众可以在本公示发布之日起,通过本网站下方附件链接下载并填写公众意见表,来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有关的意见和建议。意见表填写完毕后可以通过信函、电子邮件将公众意见表提交建设单位;电子邮件可发送至 zhangkai4459561@163.com,信函可邮寄至(宿迁市宿豫区新庄镇杉荷园社区陆庄组2号江苏国顺福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张凯,0527-84469090)。 公众意见表请公众按照固定格式填写内容,若必要信息不全,则视为无效表格。 七、提交公众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 江苏国顺福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022年05月15日
年出栏500万只肉鸡高效种养结合基地项目(征求意见稿)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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