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WANZYZY 于 2023-5-29 16:36 编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环办〔2013〕103号),广州创帆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对《广州创帆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年产塑料手机保护壳40吨生产线项目 》是否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内容进行了核对和技术处理,形成《广州创帆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年产塑料手机保护壳40吨生产线项目 》(公开版),进行全本公示。 一、项目概况 广州创帆塑料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设单位”)租赁位于广州市南沙区大岗镇灵山村牛角岭路23号C座二楼202已建成的厂房投资建设“广州创帆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年产塑料手机保护壳40吨生产线项目”(下文简称“本项目”),本项目占地面积1000平方米,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总投资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万元,主要从事手机壳加工生产,年产TPU手机壳40吨,约200万个。 二、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广州创帆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联系人:邓先 联系电话:18620150319 通讯地址:广州市南沙区大岗镇灵山村牛角岭路23号C座二楼202 2、评价单位 环评机构:深圳市柏盛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人:何工 联系电话:13435007502 通讯地址:深圳市罗湖区南湖街道罗湖桥社区人民南路2069号国际商业大厦北座1205室G071 三、公示对象及征求意见范围 征求可能受本项目影响的所有公众对项目建设的意见、对污染物产生和环境措施的意见和建议、对建设项目运营过程中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其他相关要求。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可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反馈您的宝贵意见和建议。 五、公示期限 公示期限为2023年05月29日至2023年06月02日(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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