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地块名称:海珠区上涌果树公园北侧地块 占地面积:263329m2 地理位置:广州市海珠区新滘西路北侧、逸景路南侧。 土地使用权人: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征用土地中心(广州市海珠区土地开发中心) 地块土地利用现状:地块原土地用途为广州市海珠区南洲街东风第一经济合作社~第五经济合作社集体所有的土地,现状用途为果园、菜地、停车场、10号线和11号线轨道交通施工项目部、上涌公园地铁站及综合管廊施工区和构件加工厂。 未来规划:二类居住用地(R2)、服务设施用地(R22)、中小学用地(A33)、商业用地/商务设施用地(B1/B2)、供电用地(U12)、其他公用设施用地/行政办公用地(U9/A1)、公园绿地(G1)、防护绿地(G2)、水域(E1)。 调查缘由:调查地块原土地用途为广州市海珠区南洲街东风第一经济合作社~第五经济合作社集体所有的土地,根据《新滘路北侧地块(AH0609、AH0610规划管理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公示文件显示,调查地块未来规划为二类居住用地(R2)、服务设施用地(R22)、中小学用地(A33)、商业用地/商务设施用地(B1/B2)、供电用地(U12)、其他公用设施用地/行政办公用地(U9/A1)、公园绿地(G1)、防护绿地(G2)、水域(E1)。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二、第一阶段调查 第一阶段调查开展工作时间为2023年3-4月份。根据调查情况,调查地块历史沿革清晰。 (1)地块东部区域在2017年之前主要为果园、菜地、鱼塘和河涌,种植各类蔬菜果树和鱼类养殖,2017起至今陆续在建设上涌公园地铁站及综合管廊施工工地、广州轨道十一号线项目部和构件加工厂。2018年至今建起了广州轨道十号线项目部,用于人员住宿和办公。 (2)地块东南角区域在2009年之前主要为果园、菜地,种植各类蔬菜果树,2009~2020年为停车场,2020年至今闲置。 (3)地块西部区域历史上为小型停车场、果园、菜地、鱼塘和河涌,种植各类蔬菜果树和鱼类养殖,停放车辆,未有工业生产或其他用途。 2023年4月,项目组前往调查地块进行现场勘查,调查地块内东部区域为上涌公园地铁站及综合管廊工地、广州轨道十一号线项目部、构件加工厂、广州轨道十号线项目部等建筑,其余区域为果园、菜地、河涌、小型停车场。未有污水横流的现象,空气中未发现异味,无明显的污染痕迹,植物未见异常。构件加工厂内堆放大量钢材,主要从事钢构件的加工生产,地面硬化情况良好,无明显污染痕迹。上涌公园地铁站及综合管廊工地位于地块东部,现主要开展地铁站建筑施工和综合管廊及管理用房施工,在工地南侧设有施工污水一体化处理设备。广州轨道十一号线项目部、广州轨道十号线项目部位于地块中部区域,主要用于人员办公和住宿,不涉及工业生产。其余区域为果园、菜地、河涌、小型停车场。未有污水横流的现象,空气中未发现异味,无明显的污染痕迹,植物未见异常。 通过资料收集和审阅、现场踏勘、人员访谈等方式对调查地块及其周边状况进行了详细分析和污染识别,主要结论如下: (1)地块内果园、菜地、停车场、10和11号线项目部、上涌公园地铁站施工工地、综合管廊及建筑施工工地等不涉及工业生产,产生污染的可能性较小,无需重点关注; (2)地块内构件加工厂自2017年起主要从事钢材构件的加工生产,需要关注的特征污染物为石油烃(C10-C40)、锰、钴、钒,来源生产机械润滑油等油品和焊条。 (3)地块周边区域污染识别情况: 先锋汽车维修有限公司、刀模厂、广通汽车城、广州美轮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宝利捷二手车市场等涉及汽车维修清洗,需要关注的特征污染物为石油烃(C10-C40)、苯系物、多环芳烃、氯代烃、LAS,来源油品、汽车清洗剂、油漆等原材料以及汽车清洗废水的泄露。 刀模厂位于地块外东南区域,离地块约50m,存在一定污染迁移影响地块的可能性,因此需要关注的特征污染物为石油烃(C10-C40)、来源油品的跑冒滴漏。 加油站位于地块外东区域,离地块约50m,存在一定污染迁移影响地块的可能性,因此需要关注的特征污染物为石油烃(C6-C9)、石油烃(C10-C40)、甲基叔丁基醚、多环芳烃,来源汽油、柴油等油品的泄露。 广州新美制罐有限公司位于地块外东南区域,位于地块的河涌和地下水的下游区域,离地块约150m,仍需关注可能存在的污染影响。因此需要关注的特征污染物为石油烃(C10-C40)、苯系物、氟化物。 综上,根据污染源识别结果,调查地块潜在关注污染物主要为石油烃(C10-C40)、锰、钴、钒、苯系物、多环芳烃、氯代烃、氟化物、LAS。重点关注构件加工厂、地块临近先锋汽车维修有限公司、刀模厂、广通汽车城、广州美轮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宝利捷二手车市场、加油站、广州新美制罐有限公司区域。 三、初步采样调查 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初步土壤、底泥采样时间为2023年4月18日~26日、地块内共布设土壤监测点位58个、底泥4个,共采集土壤样品162组、底泥样品4组,检测项目包括理化性质(2项)、必测项目(45项),以及附加项锰、钴、钒、氟化物、石油烃(C6-C9)、石油烃(C10-C40)、多环芳烃(8项)、甲基叔丁基醚。初步调查地下水采样时间为2023年5月4日~6日,共布设地下水监测井7口,采集地下水样品7组;地表水采样时间为2023年4月21日,共采集地表水样品4组,地下水和地表水检测项目包括:pH、浊度、铅、镉、汞、砷、镍、铜、六价铬、锰、钴、钒、氟化物、石油烃(C6-C9、石油烃(C10-C40)、多环芳烃(16项)、苯系物(5项)、氯代烃(18项)、LAS、甲基叔丁基醚。 根据样品检测分析结果: (一)地块内土壤和底泥样品中:所有检出项目均未超过相应的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即第一类用地的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 (二)地块内地下水和地表水样品中:所有检出项目均未超过相应污染风险筛选值。(浊度超过相应的筛选值,但由于浊度为水体物理性状指标,不属于污染指标,且地下水和地表水未来规划不作为饮用用途,对人体健康风险可接受,因此浊度不再进行评价。) 四、初步调查结论 根据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调查结论可知,调查地块土壤样品和地下水样品无超筛选值情况,调查活动可以结束,调查地块进行开发建设的人体健康风险可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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