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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饶县万鑫橡塑有限公司年产300吨四乙基米氏酮和200吨1,4二甲基吡唑项目 建设内容和环保设备调试情况公示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广饶县万鑫橡塑有限公司年产300吨四乙基米氏酮和200吨1,4二甲基吡唑项目开工、竣工、调试时间公示如下: 项目已备案,备案号为2019-370523-26-03-055487。项目于2020年2月开工建设,至2020年7月,土建已基本完成,部分设备未安装,属于未批先建,东营市生态环境局广饶县分局对企业下达了环境违法行为改正通知书。企业于2020年6月委托山东文化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为其编写了《年产300吨四乙基米氏酮和200吨1,4二甲基吡唑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东营市生态环境局于2022年3月18日对其进行了批复,批复文号为东环审[2022]25号。然后企业着手进行了环保设备的购置和安装,于2022年5月项目竣工。随后对相关设备进行调试,调试期间发现部分设备无法满足生产要求,对设备进行了更换,2022年底适逢疫情最严重的时候,设备方无法及时到厂安装,2023年疫情有所缓解,才重新陆续开展设备更换和调试工作,调试时间为2022年7月-2023年7月。2022年11月,根据有关规范的要求,企业对排污许可证进行了变更,现已完成变更手续。 项目建设内容为项目占地面积8900㎡,建设生产车间,购置反应釜、冷凝器、吸收釜等设备,以N,N二乙基苯胺、甲醛、乙醇等为原料,经缩合反应-氧化工序-精制工序,年产300吨四乙基米氏酮;以正丙醛、甲醛、硫酸二甲酯等为原料,经搅拌-反应-成品工序,年产200吨1,4二甲基吡唑。同时配套进行环保工程建设,购置1套“二级降膜吸收+二级碱液喷淋+双碱法脱硫”装置、2套“一级碱液+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1套“一级水喷淋+活性炭吸附”装置,减少污染物排放。辅助建设危废暂存间、冷却塔等设施,并依托企业原有的事故水池等,保障项目的稳定持续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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