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武汉贝秀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口罩、防护服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及相关内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口罩、防护服生产项目 地 点:武汉市阳逻经济开发区华中国际产业园B-F6-3一层、F6-4一、二层 建设单位:武汉贝秀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 本项目实际投资1200万元,租用阳逻港华中国际产业园B区F6-3厂房一层、F6-4一层、二层,总建筑面积2272m2,购置全自动普通口罩机、全自动防护口罩机、缝纫机、贴条机等,用于口罩、防护服生产,设计年产医用普通口罩400万个、医用防护口罩200万个、医用一次性防护服200万件。 该项目于2020年4月委托北京博诚立新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编制《口罩、防护服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20年7月16日取得了武汉市新洲区行政审批局新审批[2020]57号《武汉市新洲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口罩、防护服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2020年10月开工建设,项目建设期间严格落实了报告表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2021年3月项目建设完成投入试运营。 该项目委托湖北跃华检测有限公司2022年11月14-15日依照验收监测方案进行了污染源采样监测,出具了(检)字20223793G《武汉贝秀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口罩、防护服生产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检测报告》,后因新冠疫情管控放开等因素,口罩、防护服生产受到一定的影响。2023 年 6 月 6 日我单位组织了《武汉贝秀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口罩、防护服生产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监测报告表》专家评审会,并按专家评审意见对报告表进行了修改完善。 公示时间:2023年6月9日至2023年7月7日
联系人:吴涛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