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山南地区浪卡子县伦布雪乡卡巴灌渠工程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表公示 一、项目基本建设情况 项目位于西藏自治区山南市浪卡子县伦布雪乡,主要建设内容为:卡巴灌区设计为2条引水灌溉渠道,其中北干渠长3480m,南干渠长5670m,在北干渠控灌区内利用现有的一条由西向东的土渠改建为北干渠1#支渠,长1503.51m。卡巴北干渠设计引水流量0.095m3/s,加大流量为0.123m3/s,最小流量为0.038m3/s,北一支渠引水设计流量0.010m3/s,加大流量为0.013m3/s,最小流量为0.004m3/s,干渠长度3480m,控制灌面1924亩,卡巴北干渠从卡巴水库上取水,建筑主要有1座进水闸、1条支渠、13条干斗、14座分斗门、6个盖板涵、11座农桥组成。卡巴南干渠设计引水流量0.093m3/s,加大流量为0.121m3/s,最小流量为0.037m3/s,干渠长度5670m,控制灌面1893亩。卡巴南干渠为无坝引水灌溉,从卡巴水库取水,卡巴南干渠建筑物主要由1座进水闸、7条干斗、11座分斗门、6个支渠、3个盖板涵、2座山洪渡槽(桩号南2+100及南2+600)、7座农桥组成。2条引水灌溉渠道断面形式均采用C25钢筋混凝土矩形断面,渠道底板及边墙均采用15cm厚C25砼现浇,过流面层配置Փ8@150的抗裂钢筋。卡巴灌区渠系建筑物主要由2条干渠(南、北各一条)、2座进水闸(南、北干渠各一座),18条干斗(北干渠干斗12条,南干渠干斗6条)18座分斗门(北干渠12座,南干渠6座)和10盖板涵(北干渠8个,南干渠2个)组成。为矩形断面结构形式,钢筋混凝土结构。本项目建成运行后,工程实际完成总投资1143.51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4.0万元,占工程总投资的4.72%。 二、项目验收内容 (1)与建设项目有关的各项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包括防治污染和保护环境所建成或配备的工程、设备、装置和监测手段,各项生态保护措施; (2)环境影响文件和有关项目设计文件规定应采取的其他各项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 (3)环保行政管理部门批复要求的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调查的内容以国务院第682号令要求为基准,结合本项目的工程规模、当地环境状况等实际情况,调查的内容包括:主体工程现状、生态恢复和防治措施效果、水环境保护措施及效果、临时占地恢复状况。 三、项目建设过程 (1)2016年1月,受浪卡子县水利局浪卡子县水利局委托,中国肉类食品综合研究中心承担了《西藏山南地区浪卡子县伦布雪乡卡巴灌渠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编制工作,于2016年4月完成,报山南市生态环境局(原山南市环境保护局)审批。 (2)2016年4月26日,山南市生态环境局(原山南市环境保护局)以“山环审〔2016〕84号”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了批复。 (3)2021年4月,西藏山南地区浪卡子县伦布雪乡卡巴灌渠工程开工建设,于2022年5月完成全部工程建设内容,并投入试运行。 (4)2022年6月,山南城投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委托西藏润天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承担本项目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工作。 四、项目验收过程 山南城投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于2023年6月8日在拉萨市组织了西藏山南地区浪卡子县伦布雪乡卡巴灌渠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为此山南城投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邀请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建设项目环评编制单位等单位的代表及特邀专业技术专家成立《西藏山南地区浪卡子县伦布雪乡卡巴灌渠工程》验收工作组并召开验收工作评审会,经过相关单位及相关专家进行现场影像资料查阅及会议讨论后认为建设单位需落实施工场地、施工便道及临时占地生态恢复措施后,认为本工程落实了环评和环评批复的有关要求,已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与生态保护措施基本有效,各项污染物基本达标排放,对本次调查发现的问题和调查报告提出的整改及补救措施,企业应给予高度重视,将整改补救措施落实到实处。在建设单位严格落实验收调查报告及验收意见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要求及整改措施的前提下,同意本工程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附件1:验收调查报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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