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我爱写报告 于 2023-8-7 09:52 编辑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四川革震科技有限公司的“新津区革震科技公司减隔震装置制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新津区革震科技公司减隔震装置制造项目
建设地点:成都市新津区五津街道(工业园区)兴园10路668号
建设单位:四川革震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及规模:租用成都市新津中路桥机械有限公司生产厂房及附属设施(建筑面积约9700平方米,办公场地建筑面积约1300平方米),建设“新津区革震科技公司减隔震装置制造项目”。项目全部建设后具备年产减震装置20000套、隔震装置2000m3的生产能力(隔震支座所用设备硫化机分两期进行建设,一期设置硫化机30台,二期增加硫化机34台及导热油锅炉)。 公示时间:2023年6月12日至2023年7月11日(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建设单位联系人:赖老师 联系电话:02882587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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