忠县鸣玉溪城市棚户区C56-5/02地块(以下简称“调查地块”)位于重庆市忠县忠州街道鸣玉溪社区,北临忠州镇新建第三小学校,南临中博鸣玉·樾府住宅区,西临鸣玉央著住宅区,东临人民路,占地总面积32822.46平方米(约49亩)。地块中心位置为:东经108.02244635°,北纬30.29539514°。2016年前,调查地块为农地、林地、鸣玉溪社区集中居民住宅,住宅区有汽车修理厂、家具批发销售、广告设计、药房等商铺;2016年,因地块周边开发建设,导致地块内部分区域受到开挖整平的扰动;2019年因征地改造,地块内的大部分建构筑物已搬迁拆除,大量区域受到开挖整平的扰动;目前,调查地块内有部分住宅楼及商铺处于闲置未拆除状态,地块中部区域山体开挖,可见明显基岩出露,部分区域被周边居民用作临时农地进行少量农作物种植。调查地块的整体地势为西北高东南低,最大高差约30米。 根据建设用地规划条件函(渝规忠条件函[2019]0501号),C56-5/02地块已规划为二类居住用地(R2),属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 根据《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和《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的要求,以及前期调查及现场踏勘情况,本次调查在地块内共计布设21个土壤监测点位,采集25个土壤样品,同时采集3个土壤平行样,监测因子包括《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表1中所有项目、pH、钡、锰、总铬、石油烃(C10-C40)、有机农药类。 监测结果表明,地块内土壤样品所有监测因子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第一类用地的筛选值;该标准中未包含的关注污染物钡、锰、总铬的含量未超过经HJ25.3-2019中公式计算的第一类用地土壤污染风险控制值。 根据重庆市相关管理要求及《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等相关规定,调查单位认为调查地块的土壤环境质量满足第一类用地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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