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五指山市毛庆水(番道村段)河道治理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表》内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五指山市毛庆水(番道村段)河道治理项目 项目地点:五指山市毛道乡番道村附近 建设单位:五指山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本工程从毛庆公路桥下游500米处往下游清障至毛庆水什叫村桥上游800米处,由于村民阻扰无法施工,桩号0+000~0+900及桩号2+300~2+940取消不做,实际清障总长1400m(桩号0+900~2+300)。本项目疏浚边界限定在本河段的河道内,清障宽度为20m~140m,清障深度为0.12~2.98m,清障面积约为7.77万m2,以河道中心线为基础,向两岸边清理至岸边,清障量约为71059.5m3。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验收意见及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公示时间:2023年7月24日至2023年8月18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杜工 联系电话:18689532284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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