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路西侧、规划东长街两侧收储地块按要求开展了土壤污染风险评估工作,并编制风险评估报告,现公示该地块风险评估工作相关内容。 一、基本情况 凤凰路西侧、规划东长街两侧收储地块位于河北省邢台市南宫市凤凰路西侧,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5.392220°,北纬37.346225°,占地面积40007.72m2(约60.01亩)。该地块1995前一直为东大街村农田,主要种植小麦和玉米;1995年,为响应国家经济发展号召,东大街社区在该地块开始建设厂房创办村办企业,厂房建设完成后,因东大街社区资金紧张无法继续采购设备办厂,遂企业停办,厂房闲置;为回流资金,东大街社区于1996年~2021年期间,将闲置厂房分单元陆续出租,分别租予南宫市欣荣联运汽车队(运输停车)、南宫第四中学、河北天九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办公区)、南宫市热力公司(锅炉供热)、顺康敬老院、飞凤二手车交易市场、造纸厂(造纸工艺亚硝酸铵法、双碱法)、南宫市绒忆编织服饰有限公司(羊毛衫纺织)、洗羊毛厂及多个汽修厂进行日常生产经营。目前,地块内企业均已停产闲置,车间内设备均已拆除。原南宫市热力公司办公室及宿舍、值班室、除尘室改为养老院宿舍及员工食堂,D区停车厂目前用于停放事故车辆,E区停车厂目前用于停放二手车。其余区域闲置;地块内无扰动,无固废危废及废水残留,无明显污染痕迹。 根据《南宫市土地储备中心关于凤凰路西侧、规划东长街两侧收储地块的信息说明》要求和《南宫市城乡总体规划 中心城区与周边区域协调规划》(2013-2030),项目所在地块规划为住宅。本次调查按照《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标准进行评价。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河北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相关要求,用途拟变更为居住和商业、学校、医疗、养老机构等公共设施的上述企业地,由土地使用权人负责开展土壤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已经收回的,由所在地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开展调查评估。建设用地在改变用地性质进行再开发利用之前需对场地内土壤和地下水进行环境质量调查和风险评估,若有污染则需修复并达到相应用地类型土壤环境质量要求。 本地块属于疑似污染地块,需对该地块进行环境调查工作。南宫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托中冶一局环境科技有限公司邢台分公司进行了该地块初步调查工作,委托我单位对该地块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详细调查工作,并通过专家评审。两期调查结果认为:场地内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结论为:六价铬、石油烃(C10~C40)、铅、苯并[a]蒽、苯并荧蒽、苯并[a]芘、茚并[1,2,3-cd]芘、二苯并[a,h]蒽超出第一类用地管制值,对人体健康存在不可接受风险,应当采取风险管控或是修复措施;铅超出第一类用地苯并[k]荧蒽、荧蒽、芘、菲超出第一类用地筛选值,需开展风险评估。地块内地下水中的浊度、溶解性总固体、总硬度、硫酸盐、氯化物、锰、挥发性酚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耗氧量、硫化物、钠、亚硝酸盐氮、硝酸盐氮、六价铬、石油类等指标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Ⅲ类标准的要求。其中浊度、溶解性总固体、总硬度、硫酸盐、氯化物、耗氧量、钠等因子为地下水下水化学性质的综合表征,对人体危害不大。色度、硝酸盐氮、亚硝酸盐氮、挥发性酚类、硫化物、锰、六价铬、石油类等超标与地块生产活动有关,需要对地下水进行下一阶段的风险评估工作。 二、调查结论 根据《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本地块部分点位六价铬、石油烃(C10~C40)、铅、苯并[a]蒽、苯并荧蒽、苯并[a]芘、茚并[1,2,3-cd]芘、二苯并[a,h]蒽超出第一类用地管制值,对人体健康存在不可接受风险,应当采取风险管控或是修复措施;部分点位铅超出第一类用地苯并[k]荧蒽、荧蒽、芘、菲超出第一类用地筛选值,需开展风险评估。 根据详细调查第二次进场地下水检测结果可知,调查地块内地下水中的浊度、溶解性总固体、总硬度、硫酸盐、氯化物、锰、挥发性酚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耗氧量、硫化物、钠、亚硝酸盐氮、硝酸盐氮、六价铬、石油类等指标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Ⅲ类标准的要求。其中浊度、溶解性总固体、总硬度、硫酸盐、氯化物、耗氧量、钠等因子为地下水下水化学性质的综合表征,对人体危害不大。色度、亚硝酸盐氮、挥发性酚类、硫化物、锰、六价铬、石油类等超标与地块生产活动有关,需要对地下水进行下一阶段的风险评估工作。 三、风险评估结论 (1)风险评估结论根据导则规定,对存在健康风险的土壤污染物进行风险评估,总致癌风险超过10-6或危害指数超过1的污染因子,不在人体可接受风险范围内,需要进行风险管控和地块土壤修复,本地块土壤风险评估结果表明:地块内表层(0-8.0m)土壤中有12种物质存在健康风险,分别为六价铬、铅、苯并[a]蒽、苯并荧蒽、苯并[k]荧蒽、苯并[a]芘、茚并[1,2,3-cd]芘、二苯并[a,h]蒽、荧蒽、芘、菲、总石油烃(C10-C40),需要计算修复目标值并开展下一步的修复或管控工作。 (2)地块污染物修复目标值基于地块的土壤、气候、水文地质参数和土地规划用途(城镇居住用地),计算了地块土壤污染关注污染物的修复目标值。最终确定了本地块土壤污染物六价铬修复目标值为1.14mg/kg、铅修复目标值399.17mg/kg,苯并[a]蒽修复目标值5.39mg/kg、苯并荧蒽修复目标值5.45mg/kg、苯并[k]荧蒽修复目标值54.5mg/kg、苯并[a]芘修复目标值0.545mg/kg、茚并[1,2,3-cd]芘修复目标值5.47mg/kg、二苯并[a,h]蒽修复目标值0.547mg/kg、荧蒽修复目标值1459mg/kg、芘修复目标值1094mg/kg、菲修复目标值1060mg/kg、总石油烃(C10-C40)修复目标值826mg/kg。 (3)地块土壤修复/风险管控范围(1)健康风险区域 调查地块内总的污染范围为3660m2。 调查地块内土壤第一层(0-1.0m)污染面积为3200m2,修复方量为3200m3;土壤第二层(1.0-2.0m)污染面积为230m2,修复方量为460m3;土壤第三层(2.0-3.0m)污染面积为230m2,修复方量为690m3。 (2)异色异味土区域 调查地块内异色异味土壤为第二层至第九层(1.0-8.0m),土污染面积为660m2,修复方量为5280m3。调查地块外第四层污染面积300.723m2,污染方量601.446m3。 四、委托单位 单位:南宫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通讯地址:南宫市东进大街南宫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五、地块调查机构 单位:河北十环环境评价服务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保定市竞秀区力宏大厦十层 联系电话:0312-593179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