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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阳市潮顺人造板有限公司塑料板材生产建设项目竣工及调试时间公示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揭阳市潮顺人造板有限公司塑料板材生产建设项目竣工及调试时间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揭阳市潮顺人造板有限公司塑料板材生产建设项目
地点:揭阳市榕城区梅云何厝村工业区 项目概况:揭阳市潮顺人造板有限公司投资400万在揭阳市榕城区梅云何厝村工业区建设“揭阳市潮顺人造板有限公司塑料板材生产建设项目”。本项目占地面积21800平方米,建筑面积16300平方米,中心地理坐标为:北纬23°31′17.553″;东经116°18′55.271″。项目主要从事塑料板、管、型材制造,年产PVC板2500吨。 现项目基本按照环评文件及批复落实相关配套设施,项目已竣工,进入调试阶段。 建设单位:揭阳市潮顺人造板有限公司
竣工时间:2023年7月25日 调试时间:2023年7月25日-2024年7月24日
联系人:何潮波 联系电话:15915624000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及时与我处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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