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marysong009 于 2023-7-26 16:07 编辑
中基(广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新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原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相关要求,对中基(广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新建项目验收报告进行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验收概况 1.项目名称:中基(广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回收、分拣、储存、转运一般固体废物新建项目 2.建设单位:中基(广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3.验收生产概况:中基(广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新建项目位于中山市南朗街道龙珠大道113号之一C栋之一。中心坐标为:北纬22°28' 56.268",东经113°32' 28.556″。项目总投资500万元,环保投资10万元。用地面积约1500平方米,建筑面积约1500平方米。员工共有10人,年回收、分拣、储存、转运一般工业固体废物20万吨。 中基(广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新建项目于2023年5月15日经中山市生态环境局批准取得中山市生态环境局关于《中基(广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回收、分拣、储存、转运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批复文号:中(南府)环建表(2023)0008号。 项目建设及配套环保设施现已建成,并于2023年5月22日通过环评爱好者网址对外公示竣工日期及调试起止日期,项目从立项至调试过程中无环境投诉、违法及处罚记录等。 企业已于2023年7月3日经中山市生态环境局批准取得排污许可证,证书编号:91442000MAC8JE5F2C001V。
二、建设单位验收污染防治措施简述 1.水污染物及治理措施: 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经市政管网进入南朗镇污水处理有限公司进行深度处理。 2.大气污染物及治理措施: 厂界无组织颗粒物符合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臭气浓度、硫化氢、氨符合《恶臭 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 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 3.噪声污染及治理措施: 为减少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对于各种生产设备①选用噪声低的设备外还应合理的安装、布局。②车间的门窗要选用隔声性能良好的门窗,加上
自然距离的衰减,使生产设备产生的机械噪声得到有效的衰减。③定期检查、维修设备,特别是对因松动部件的震动或降低噪声部件的损坏而产生很强
噪声的设备,使设备处理良好的运行状态,防止机械噪声的升高项目西北面、东北面及西南面厂界噪声值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的2类标准;东南面厂界噪声值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4类标准;西南面敏感点、东南面敏感点处噪声值
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的标准限值。 4.固体废物及治理措施: 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处理;一般固废废包装材料跟随一般固废分拣后可回收利用交由具有回收能力的单位进行回收利用;不可回收利用的外运至具有处置能力的单位进行处置。。在采取以上措施后,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5.风险防范措施: ①车间地面进行硬化并刷环氧树脂地面涂层,做好防渗措施。
②车间门口设置缓坡并设立对应导流渠,防止雨水流入车间。
三、公众反馈注意事项 1.公众提出意见的期限:2023年7月26日至2023年8月22日 2.公众反馈意见的主要方式:对于本项目的建设,如公众在环境保护方面有任何意见或建议,公众可通过电话或邮箱向以下单位的联系人提出意见: 建设单位:中基(广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中山市南朗街道龙珠大道113号之一C栋之一 联系人:彭先生 电话:15875637838 邮箱:596130559@qq.com 四、其他情况说明 无 五、附件 本公告公示期为2023年7月25日至2023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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